細說御家人制度的起源

 前篇文章已大致提及御家人的制度緣起自源賴朝舉兵時,為了召集各方武士,因此利用交換利益來吸引各方豪族加入自己麾下;為了有效管理這些家人,而有了後世所稱的御家人制度,其方式為御恩及奉公,其內容已於上篇文章討論過。本篇文章則要詳談御家人制度的起源,文末再附註源賴朝時期統治的情形,而本文內容大部分出自於《源賴朝與幕府初創》(山本幸司,中國文匯出版社,原日本講談社 日本的歷史系列第5部)此本書,以下做說明。

一、御家人起源自召集西國武士參戰需求

該書作者整理了記有「御家人」一詞的相關文書,並依據其所屬年代及關聯者的居住國資訊製成了表格。從這些文書中發現一個共通點便是:收件人全是西國之人

為什麼呢?分析該文書之時空背景,1184年年初源義仲勢力被剿滅,之後,平氏逐漸收復了一之谷範圍內的失地;為了討伐平氏,源賴朝方軍隊一面穩固畿內周邊地區的情況,一面為了未來為了討伐平氏而努力整備軍隊,除了東國武士外,尚需要西國大量的兵力。因此,從當時的局勢來看,御家人初期為便於調遣追討平氏的軍事力量。

如據《吾妻鏡》的記載,賴朝於次年(1185)正月出之〈下文〉,命武士以「鎌倉殿御家人」身分討朝廷敵人,將參加討廷敵人者同視為「御家人」,承認其宅第所有權。

項次

日期

收件者居住國

1

1183(壽永二年)1011

伊賀國

2

1184(元曆元年)31

鎮西九國、土佐國

3

(同年)5

石見國

4

(同年) 729

土佐國

5

(同年) 829

紀伊國

6

(同年) 919

贊岐國

7

1185(元曆二年)2

豐前國

8

(同年) 313

河內國

9

(同年) 313

西海、山陽道諸國

10

(文治元年)126

肥前國

記有「御家人」一詞的相關文書

二、朝廷方面態度

另一方面,以朝廷的角度來看待源賴朝的動態,11831014,朝廷授予源賴朝東海道和東山道的軍事、行政權,此即所謂的壽永二年十月宣旨。憑藉該宣旨,朝廷實質上已承認源賴朝擁有統治東國的權力。但朝廷其他的作為(如下),卻又與前面作法背道而馳,似乎顯得矛盾:

1.     儘管戰爭行為本身已依據其後於1184126日收到的討伐平氏宣旨而獲得合法化,但支援戰事所需調遣軍糧、籌措軍費的行為卻並未獲得朝廷的認可。

2.     同年2月下達的宣旨開始禁止源賴朝從諸國的公田、莊園調遣軍糧。 取而代之的是,朝廷又於11853月賜予了源賴朝五百餘處沒收的平氏領地。

基於這一系列的措施,再結合前一年的宣旨綜合分析可知,朝廷表面上是在命令源賴朝追討平氏,實際上只是想利用源賴朝麾下的武士,以及源賴朝領地中籌集到的軍費來達成廷的目的。

如此一來,源賴朝若想動員西國武士,便只能與西國武士締結私人間的主從關係。換言之,即源賴朝需要通過御家人制度來團結西國武士。由此,源賴朝動員家人參戰的情況便會轉變成一種武士自願參加追討且自願負擔軍費的情況。


三、源賴朝統治日本方式──分區統治、集團統治

分析源賴朝統治地方的方式,可發現其係將日本劃分為以下幾大地區,在不同地區實施不同政策的意識:

1.白河以北的奧羽

2.東海諸道沿線諸國及包括信濃等在內的東國

3.北陸道諸國

4.京都及周邊的畿內五國

5.中國、四國、九州等西國

此外,各地區在設置守護的時間早晚有別,也體現了統治政策的地區差異。而那些在源賴朝與源義仲及平氏的攻防戰中逐漸被收歸源賴朝統治的北陸道、中國、四國、北九洲地區,無法以國為單位實行統治。當然這種情況有可能只是暫時性的,此後也有可能會統一成更大的統治單位;總之那時最緊迫的問題即為如何掌控某一地區,因而源賴朝才選擇不以國為單位,而是以集團為單位,任命其指揮者。這種集團統治的先例是平家在治承壽永之亂中臨時設置的總官職。從這一點上看,源賴朝倒是模仿了平家,不過一個新制度的形成通常也大都始於模仿,畢竟連平家的總官職也算是一種對天平三年(731)所設官職的模仿。

接著論述源賴朝面對不同地區統治的態度。

(一)東國

東國作為源賴朝的舉兵之地和最大的根據地,自然也是最早在行政上整備齊全的地區。治承四年(1180),源賴朝直接利用舊有律令國家的統治機構──國衙機構,以國為單位建立了統治體系。

(二)北陸道

在此背景之下,源賴朝任命比企朝宗為北陸道集團的指揮官,且北陸道範圍內不設守護。這表明北陸道應該是源義仲與源賴朝過去爭奪霸權的焦點。由此可見,掌控區域權力始於集團化的軍事統治。

(三)西國方面

自平氏勢力下奪取而來的中國、四國、九州皆屬同種情況。據《吾妻鏡》元曆元年(1184)218日條的記載,當梶原景時和土肥實平二人被任命為播磨、美作、備前、備中、備後五國的守護之後,即開啟了源賴朝統治這些地區的先河。

次年5月,源賴朝的弟弟源範賴、源義經又被任命為追討使:源範賴負責管理九州、源義經負責管理四國。總而言之,這些地區大致由集團進行掌控,特別是九州。文治元年(1185)12月,天野遠景被任命為鎮西九國奉行,負責管理九州地區的御家人。因此,較之其他地區,九州地區即便到很久之後仍有很大趨勢被當作集團來對待。

(四)京都

京都周邊地區,因為處於朝廷膝下,寺社勢力原就十分強大,源賴朝從一開始似乎就沒有打算以國為單位控制該地區。可另一方面,該地區是平氏的地盤,又不能在軍事上對其置之不顧。於是,駐紮在京都的幕府代表便擔負起監視該集團的重任。中原久經與近藤國平於1185年、下河邊行平與千葉常胤於11879月分別被派至京都;他們所擔任的臨時使節,經發展變為京都守護,終於在承久之亂後固定成為「六波羅探題」這一官職。

(五)陸奧、出羽

對於和平氏、源義仲作戰的源賴朝而言,奧州藤原氏的統治地─陸奧、出羽兩國很有可能成為其身後之患。由於暫且不能對這兩國下手,於是源賴朝只得等到奧州合戰結束之後再行處置兩國。如前文所述,奧州合戰之後,源賴朝既不在陸奧、出羽地區急速改革奧州藤原氏的統治機構,也不在該地區設立守護,陸奧、出羽猶如變成殖民地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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