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七ヶ国地頭職」的基本史料
以下列舉「七ヶ國地頭職」相關的史料。
眾所周知,以上一連串引用《吾妻鏡》的史料,具備等同於原始史料的價值。從這些史料可以得知:自文治元年11月以來、以源賴朝代官身份留在京都的北条時政,於文治二年3月上旬與朝廷之間展開交涉,主要涉及以下四個問題:
(Ⅰ)「七ヶ國地頭職」之「辭止」;
(Ⅱ)「惣追捕使」之「守補」;
(Ⅲ)兵糧米之徵收;
(Ⅳ)「沒官所々」之檢知。
此外,由於《吾妻鏡》的敘事部分也記錄了這些文書往來的經過,故以下一併引述相關內容。
照理說,本應立即重新檢討以上史料內容,來釐清「七ヶ國地頭職」的真實面貌。但在這之前,仍有一個問題必須先確認,亦即:「時政申文」究竟是不是為了尋求朝廷方面的回應而撰寫的?
在過去的研究裡,似乎並未特別針對這一點展開討論。不過,關於「時政申文」裡提到的事項,朝廷方面的意向已顯現於「二日院宣」和「七日院宣」之中,因此過往學界對這三份文書的關係,大致共同理解如下:「時政申文」是尋求朝廷就其所陳事項給予回覆的文書,而二份院宣即針對此所作出的回應。三田武繁表示過去自己在研究時,也是以這種理解為前提來檢討這三份文書。然而近年來,松島周一提出一個新的學說,否定了前述的理解。換句話說,松島認為「時政申文」是一份「不顧對方意向、逕自表述自己意思」的文書。
先說在前面,松島周一否定三田武繁舊文結論時所作的論述,是以上述的理解為基礎。因此,在這篇旨在探討舊文結論是否成立的文章中,即使看似是在繞遠路,但仍必須先檢視松島周一的「時政申文」學說是否成立。因此,接下來筆者將另闢一文,在檢討松島學説的同時,重新思考「時政申文」的基本性質。
二、松島周一「時政申文」學說之見解
首先為求正確,三田武繁先引用松島周一自身的敘述,將其見解整理如下:
三、三田武繁之檢討
以下,依序檢討松島周一「時政申文」學說之見解。
(一)檢討松島周一之見解①
三田武繁在舊文中主張將「七ヶ國地頭職」理解為莊鄉地頭職之總稱,而其「辭止」以及「惣追捕使之守補」係為了化解因設置莊鄉地頭職產生的摩擦,而採取的一種妥協方案。松島周一將義江彰彰夫學說以外的其他各家學説(當中自然也包含三田武繁的見解)一概歸類為「北条時政向後白河院提出辭退與返還」的立場,三田武繁認為這種對過往研究的整理方式,似乎有點問題。
松島周一前述所謂的「看法」,大概就是被義江彰夫否定的見解──亦即將「七ヶ國地頭職之辭止」,視為把朝廷賦予之所職返還給朝廷的行為。而筆者的見解─將「七ヶ國地頭職」理解為莊鄉地頭職之總稱,且最終補任權歸屬於源賴朝─與義江彰夫之學說相同,都對松島周一的理解抱持否定的立場。
此外,義江彰夫指出「辭止」是北条時政依自身的判斷停止地頭職,並就該事尋求院方面理解之行為,而三田武繁則認為「辭止」是向朝廷方面提出的妥協方案,本質上就是在尋求朝廷方面的理解;從這點來看,義江彰夫的學說與三田武繁的見解並沒有太大的差異。總而言之,三田武繁認為松島周一對研究史的整理欠缺準確性。
(二)檢討松島周一之見解②
三田武繁認為②也有問題。松島周一針對「通告七ヶ國地頭職的辭止」補充說明:「這並不是向院或朝廷辭退、返還職務,也不是在為此所作的事前交涉」;至於他所否定的「向院或朝廷辭退、返還」說以及「事前交涉」說,究竟是由哪一位研究者提出的學說呢?
從①的研究史整理方式來看,松島周一的表述似乎認為是「將『七ヶ國地頭職之辭止』理解為提出妥協方案」的筆者見解;但從前面的內容可知,這其實是誤會。(編按:意指並不是由三田武繁提出「辭退、返還」說以及「事前交涉」說。)
再者,如同義江彰夫所指出的,「時政申文」確實缺少上表文所需的必要條件,因此將「辭止」理解為非正式的辭退與返還,這樣的觀點相當具有說服力。然而,松島周一在此基礎上甚至連其他可能性也一併否定,這樣的論證方式未免太過武斷。正因為「時政申文」不是正式的上表文,反而才有將其視為交涉過程中的提案事項的可能性,難道不是嗎?
(三)檢討松島周一之見解③、④
接續上面的問題,接著來探討「時政申文」的內容究竟是不是交涉過程中的提案事項?因為據此可以推論北条時政是否在向朝廷尋求回覆。
松島周一關注到的「所令存候也」與「所令存知也」的表述,確實顯示出前面提到的事項是北条時政(或幕府方面)的意志。另外,松島周一也注意到「時政申文」中的「以此由可令言上給候」字句;從形式上來看,松島周一指出這份文書並不是要向後白河法皇正式奏請,此一見解或許並無不妥;然而,即便如此,三田武繁認為:「將『時政申文』理解為不顧對方意向、逕自表達自身意思之文書」的松島學說,依然難以成立。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存在足以證明該申文是為尋求朝廷回應而撰寫的證據。
1.兵糧米未濟分
首先,以兵糧米未濟分(未繳納部分)為例,在「時政申文」中有記載:「計糺田數、早可令究濟之由、尤可蒙御下知候」,而這裡要特別關注其中的「御下知」。
若按照松島周一的理解,「時政申文」屬於「只要送到吉田經房即可的形式」之文書,那麼裡面提到的「御下知」就不得不被視為吉田經房個人的指令。然而,從問題的性質來思考,絕不可能是吉田經房這樣的人「御下知」;北条時政真正尋求的,應該是能夠代表朝廷意志的人物或機構所發佈的「御下知」。
其實松島周一也是這樣想的吧,因為他在另一篇論文中談到這個「御下知」時,先是表述為:「來自這份申文的交涉對象──吉田經房(以及透過其傳達的院與朝廷)的『御下知』」,隨後又改口為:「朝廷的『御下知』」。也就是說,至少在兵糧米未濟分(未繳納部分)這件事上,松島周一也承認「時政申文」實際上是在尋求朝廷(或是當時握有朝廷決策權的後白河法皇)的回覆。
2.《吾妻鏡》記載文治二年4月13日之記載
三田武繁提出的第二個證據是《吾妻鏡》記載文治二年4月13日的記載:
北条殿(北条時政)自京都参着。京畿沙汰間事、条々有御問。亦被申子細。就中、注謀反輩知行所々、可検知其地之由難言上、不被聽之。(後略)
(1)解析結構內容
上面的內容是文治二年4月北条時政返回鎌倉後,向源賴朝報告的內容。文中的「注謀反輩知行所々、可檢知其地之由」,應當就是對應「時政申文」裡的「沒官之所々、蒙 院宣并二位家仰候之間、可令見知之由」,這一點應該沒有疑問。
值得注意的是,「雖言上、不被聽之」這句話。既然「言上」的對象與實施「聽」的主體,都可以理解為朝廷(實際上是指後白河法皇),那麼筆者認為:北条時政確實曾就此一問題向朝廷尋求許可,沒有問題。
(2)時政申文中之「沒官之所々、蒙 院宣并二位家仰候之間」
A.松島周一之見解
松島周一當然不可能沒有注意到《吾妻鏡》上面那段記載。
松島周一將「時政申文」中的「蒙 院宣并二位家仰候之間」理解為:「今後條件若是如此的話(中略)」這種帶有假設性意味的內容,進而解釋為:「北条時政先陳述『蒙 院宣并二位家仰』這個前提,接著表示如果這個前提得到滿足的話就會實施檢知。」然而,將「候之間」解釋成假設性的意思,正如松島周一本人也注意到的,實在是過於「牽強」。
B.三田武繁之見解
其次,松島周一解釋的前提,係源自於「二日院宣」中的「自二位卿許、上へは申旨も不候」,以及「七日院宣」中的「二位卿無申旨」等字句,從而認為:「北条時政沒有收到『院宣并二位家仰』的跡象」。
但三田武繁認為:若將這裡的「院宣」解釋為前年11月承認北条時政奏請的院宣、而將「二位家仰」解釋為奏請之前源賴朝的指示,不也合理嗎?
原因在於,奏請的內容裡包含了「田地」的「知行」。在舊文中,三田武繁認為「田地知行」的具體內容是在沒官領與謀叛人所帶跡(存留有叛亂者的領地)中設置莊鄉地頭職;如果可以接受三田武繁的見解的話,則「沒官之所々之見知」就成為實現「田地知行」的前提。
因此,三田武繁認為北条時政藉由「蒙
院宣並二位家仰候」強調敕許的事實,進而向朝廷要求「沒官之所々之見知」。因此,若將「二日院宣」與「七日院宣」的文字解釋為源賴朝未就此事而直接向朝廷提出申請,也十分合理。
(3)小結
總而言之,不得不說松島周一對「沒官之所々之見知」的解釋過於牽強。三田武繁認為最自然、最合理的解釋是:北条時政確實在向朝廷尋求許可。
再者,針對「沒官之所々」一事,「時政申文」中是以與「所令存候也」或「所令存知也」極為相近的「同所令存也」一語作結。松島周一只因為申文使用了這樣的字句,就斷言北条時政並非在向朝廷尋求許可,這種說法實在難以具備說服力。
(四)檢討松島周一之見解⑤
1.時政申文之內容
針對松島周一之見解⑤,三田武繁先引用「時政申文」中的一段內容展開論述:
「抑一日參拜之時、七ヶ國地頭職之條、雖令言上候、未承分明之仰、罷出候畢」。
不知出於何種緣故,松島周一在其論述中竟隻字未提這一段。因此,為求慎重,三田武繁還是來確認上面那一段話中可以得到的事實:三月一日之前的某一天,北条時政曾前往與朝廷交涉的窗口──吉田經房府上,就「七ヶ國地頭職之條」進行奏陳(言上);然而,因為朝廷方面尚未給出明確的答覆(分明之仰),故北条時政便先行離開了。
由於「時政申文」中接續寫道:「仍於時政給七ヶ國地頭職者、各為令遂勸農候、可令辭止之由、所令存候也」,因此按照字面不難看出,「七ヶ國地頭職之辭止」絕非在「時政申文」中突然提出的;也就是說,在申文之前,即已存在需要朝廷給予「明確答覆」(分明之仰)的交涉過程。
那麼,在當時的交涉中,北条時政究竟就「七ヶ國地頭職」一事「奏陳」(言上)了什麼內容?
2.北条時政就「七ヶ國地頭職」奏陳之內容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記載「時政申文」來往經過的史料A’。將史料 A’ 與「時政申文」前面那一段相比,即可明白史料 A’的「去比上表地頭職」,正好對應到「時政申文」的「一日參拜之時、七ヶ國地頭職之條、(中略)令言上候」。
也就是說,可以理解為:在「一日參拜之時」,北条時政已經向朝廷「奏陳」(言上)了「七ヶ國地頭職」之「上表」。若是如此,前者「其上重被付書狀於帥中納言」中的「其上重」一詞,可視為一種基於特定前提的表述──亦即在奏請「七ヶ國地頭職之辭止」之前,已於「一日參拜之時」先行「言上」了。(編按:亦即在先前奏報的基礎上,再提出「七ヶ國地頭職」辭退的申請。)
3.小結
回到松島周一⑤的見解,其中他對史料 A’ 所作的解釋:將「去比上表地頭職」理解為3月1日前向源賴朝提出的「上表」,並將「其上重」理解為「再次補充、以防萬一」,進而主張「向朝廷通告並非必要之程序」──這種解讀是完全的誤解,這點比火焰再清楚不過。會有這樣的誤解,顯然是因為松島周一遺漏了前述那一段內容(「抑一日參拜之時、七ヶ國地頭職之條、雖令言上候、未承分明之仰、罷出候畢」)所造成的。
重新審視即可確認:在3月1日之前進行的交涉中,北条時政早已向朝廷提出申請「七ヶ國地頭職」之「上表」。然而,由於沒有得到朝廷明確的答覆,因此北条時政才撰寫書狀(即「時政申文」),並在其中提出「辭止」的申請。若這樣理解,那麼很難認為北条時政會在不期待朝廷給予明確答覆的情況下,提出申請「辭止七ヶ國地頭職」。若依照松島周一的見解,不期待朝廷方面的回覆、僅憑單方面通告即可了事,那麼北条時政既然已經「參拜之時奏陳(言上)」,根本無須多此一舉(「時政申文」)。
另外,既然已經確認北条時政在「七ヶ國地頭職」「辭止」問題上是在尋求朝廷方面的回覆,那麼也不能單獨把與其密切相關的「惣追捕使之守補」視為北条時政單方面的通告。(編按:亦即北条時政是將「惣追捕使之守補」與「七ヶ國地頭職之辭止」兩件事一起向朝廷尋求回覆。)
四、結語
(一)「時政申文」的意義
綜上所述,經由對松島周一學說批判性的檢討後,可以確認:「時政申文」如同多數研究者所認為的,是幕府方面對於「七ヶ國地頭職之辭止」、「惣追捕使之守補」、「兵糧米未濟分(未繳納部分)之處理」,以及「沒官之所々之見知」這四個問題,表達自身立場,並希望朝廷針對以上問題給予回覆之文書。
若確認「時政申文」屬於這種性質之文書,進一步來說「二日院宣」與「七日院宣」無庸置疑就是朝廷針對上述四個問題所回覆之文書,不可能是其他性質的文書。
關於這三份文書的基本性質及其相互間之關係,學界的通說並沒有任何錯誤;相反地,作者三田武繁敢斷言,基於牽強解釋以及漏讀史料所展開的松島學說,難以成立。
(二)松島周一「時政申文」學說之目的
獲得上述理解之後,本文之目的算是已經達成,不過最後三田武繁還想補充說明一個部分,就是松島周一對於「七日院宣」基本性質的見解(略以):
(前略)這與實際的政治過程無關,純屬院單方面的陳述,充其量只是一種幻想或願望而已。
由於松島周一將「時政申文」看作單方面的通告,因此在他的立場裡,理所當然主張這兩份院宣絕不可能是朝廷的回覆。但是,既然作為前提的「時政申文」松島學説現在已經被否定了,那麼前面的見解自然也失去說服力。
然而,之所以在此介紹松島周一的學說,是因為作者三田武繁認為:即使遺漏了史料、做出牽強的解釋,他仍然堅持把「時政申文」視為單方面的通告,其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要對「七日院宣」做出這樣的評價。
三田武繁不怕被批評為臆測,直言:松島周一是不是注意到了支持「國地頭職」存在的討論中存在著致命的缺陷,因此若不對「七日院宣」做出這樣的評價,「國地頭職」的存在就會被否定呢?
那麼,這個致命的缺陷是什麼呢?接下來,接續藉由檢討本鄉和人的學說來釐清這一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