鎌倉幕府的基礎──御家人

本文大綱
(一)意義

在平安時代,貴族或武家棟梁對部下武士稱為「家人」,其實想的簡單點「家人」就是「家臣」的意思;御家人係指那些與鎌倉殿連結成主從關係,聽從鎌倉殿之武士;為向鎌倉殿表敬意,故在前面加上「」,稱為「御家人」

鐮倉殿即利用御恩與奉公如此交換條件和御家人締結主從關係,成為鎌倉幕府之基礎。

()緣起──為什麼要創立御家人制度?

鎌倉幕府的起源自東國武士有獨立自成政權的需求,故推舉源賴朝為領袖起兵推翻平氏,成立鎌倉幕府;由於源賴朝為流放之人,故沒有像其他東國豪族一樣有自己的「家」(源氏親戚分布在日本其他各處)或郎黨一族,也就是舉兵初期並源賴朝沒有自己的人馬可以推翻平家,進而建立與朝廷對等說話的地位;他是靠關東武士才能建立起自己的政權。但這些關東武士為何要聽從源賴朝的話?而源賴朝又要如何有效管理之後加入自己陣營的武士?源賴朝可能鑒於平家對「家人」鬆散的管理,因此必須有效組織這些家人,讓其忠心為自己效命,而他們也甘願為己付出。

源賴朝用的方式很簡單,就是交換利益而已。源賴朝給他們利益(甜頭)才能吸引武士加入自己麾下,此即御恩;相對的,當然不可能這麼好康可以單方面獲得利益卻不用付出義務或代價,故必須向鎌倉殿奉公。

因此可以說鎌倉幕府的起源及建立基礎乃藉由御恩奉公而締結主從關係的御家人制度。也就是說,鎌倉幕府的根基就是建立於雙方利益互換而形成的主從關係;只要有一方打破此關係,此制度便難以持續下去。

 

()御恩

御恩即御家人受到鎌倉殿的恩惠,主要有安堵(保證各武士原有之領地)、新恩給與(賜予新土地)及向朝廷舉薦申請官職等。

1.起源

在年富士川之戰戰勝後時先將駿河、遠江的「守護」之職,分別委由甲斐源氏的武田信義、安田義定擔任。

11801023日在相模國府論功行賞,對北條時政以下之南關東一帶的武士賞賜土地(新恩給與),並承認各武士原有之領地(安堵)

壽永元年(1182)1230日承認「上總國御家人周西二郎助忠以下」各人之「本宅安堵」(宅第所有權),以此策略鞏固御家人。

源義經於壽永三年(元曆元年)徵召畿內附近各國之兵員時,則認定以河內為據點的源康忠為「御家人」而承認其宅第之所有權。

如據《吾妻鏡》的記載,賴朝於次年(1185)正月出之〈下文〉,則命他們以「鎌倉殿御家人」身分討朝廷敵人,將參加討廷敵人者同視為御家人,承認其宅第所有權。

 

2.安堵

何謂「安堵」?「堵」有圍牆、石垣的意思,故與住所同義;安堵本來即指「在堵中安心」的意思。後來轉而指不受他人侵害人身、土地、金錢等,財產安全受到保護的狀態,或是對侵害行爲沒有心理上的不安,即安心的狀態

安堵是指,在古代末期到近世日本的土地私有制度中,主君(統治者)對家臣(被統治者)保證、承認所領知行(土地權利)或職位的存在、繼續、轉移等的行爲

對於建立在御恩和奉公體系之上的鎌倉幕府來說,安堵是維持御家人忠誠的重要手段。鎌倉幕府的安堵,主要是指所領(領地)的安堵及宅第的安堵,前者對象包含土地買賣、繼承、和與、遺失證書等。另外加上「本」是指原本的,亦即祖先流傳下來、原本的,故「本領」係指原本的土地、「本宅」係指原本的宅第。

P.S安堵根據不同對象分有多種情形,如:本領安堵、遺蹟安堵、和與安堵、當知行地安堵、寄進地安堵等,但也存在一個案件中包含多個安堵的情況。

安堵的程序並非由鎌倉殿(賴朝)來辦理,乃是由「本所」「國司」進行這項手續,由於他們本身大多就是莊園領主下的本所或國司,故不會破壞原有的制度及侵犯原本的權限,而是透過保證(安堵)以廣泛組織御家人。

(由此可知賴朝還真的算厲害,要如何不開空頭支票來召集有志之士,且在確保既得利益者權利,又不破壞既有制度體系,利用手段,將實際利益給予跟隨自己之人,以將其納入麾下,如此始能創立可與朝廷對抗之新集團(即後世所稱的幕府)。

 

(1)所領安堵

所領安堵大多是安堵(保證)武士祖先流傳下來或是原本的土地(所領),其稱為「本領安堵」(ほんりょうあんど)。

獲得所領安堵的武士大部分係東國武士,在舉兵初期就追隨賴朝,後來頼朝藉由所領安堵將其納為御家人。所領安堵的具體手段即是任命地頭職,其受到豐厚保護的代價,因此鐮倉遇有緊急狀況時,有義務馬上至鎌倉集合出任務。

 

(2)宅第安堵

宅第安堵大多是安堵(保證)武士原本的住宅地,其稱為「本宅安堵」。

接受「本宅安堵」的御家人大多以西國武士為主,並以爲單位編成,故又被稱爲「國御家人」。治承.壽永內亂結束以後,被派往西國的守護通過催促國內武士執行大番役(後來也成為守護之職責之一),使各地武士國御家人化,之後守護會向幕府提交一份執行大番役勤務的御家人名單。獲宅第安堵者其奉公義務較前者小,但處在國司或本所之下,所以後來沒落者居多

 

3.新恩給與(しんおんきゅうよ)

新恩給與亦即賞賜新土地給御家人。針對追討謀反者等擁有功勳的御家人,給予謀反人的領地作為新領地。承久之亂後,從後鳥羽上皇處沒收了大量的所領,並向立功的御家人給與新領地。新領給與也是以任命地頭的形式進行,這時任命的地頭特別叫做新補地頭。

 

4.其他

如向朝廷舉薦御家人獲得官職等。

 

5.小結

所領安堵和新恩給與都是以任命地頭職的手段進行。由於御恩的手段主要是安堵和新恩給與,其形式以地頭職位為之,而鎌倉幕府的核心─御家人制度乃由御恩和奉公兩者交換所建立,故可說決定幕府基礎的乃地頭此職位。故在探討御家人時,不得不了解地頭此一職位。

 

()奉公

奉公,亦即向鎌倉殿負擔軍役和公事的義務,這些義務又稱御家人役

軍役是指戰時參與從軍,平時則在京都、鎌倉輪值大番役或異國警護等軍事任務。公事是指「關東御公事」或是向御家人課徵年貢後上繳幕府等承擔幕府各種用途的經濟。

御家人的日常負擔有衛戍鎌倉、源賴朝忌辰費用、貢馬、御所經費、修繕費、鶴岡八幡宮祭典費用、騎射大會經費等。

臨時的負擔則有:(1)京都大番役、諏訪社五月會祭典、宇都宮五月會行事、杵築社三月會相撲頭役等。(2)走湯山營造費、鶴岡八幡宮營建費等。(3)提供朝廷的營建費,即位、佛事等各種行事之費用以及成功等。

臨時負擔是原應由幕府或鎌倉需負擔者的任務被轉移到御家人集團。無論權門也好、東國國家也好、國家武力也好,這種原本應由幕府或鎌倉殿應負責之任務,因為御家人與鎌倉殿締結了主從關係,故幕府以「奉公」之名轉而要求御家人負擔之臨時任務─是為臨時役;白話來說就是,鎌倉殿是統包任務的工頭,將任務分包給底下的家臣(御家人)。因此,臨時役不以「鎌倉殿為直接奉仕的對象」,而御家人之所以有這種負擔,即表示鎌倉幕府成為武家政權的理由;總而言之,鎌倉幕府成立的基礎就是基於「御恩奉公」制度。

參考資料:日本維基百科、日本中世史(鄭樑生,三民書局)、源賴朝與幕府初創(山本幸司,中國文匯出版社,原日本講談社 日本的歷史系列第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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