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条泰時當權時期重大事件一覽表

北条泰時擔任執權期間(12246月至12436月)也並非完全如一般印象的泰平、順利,發生事件條列如下。因此筆者先前的文章才會介紹一些看似不相關、不起眼、令人摸不著頭緒的主題,便是在挖掘當時候的事件、盡可能地還原當時候的世界,讓大家更了解那時期的歷史。

筆者倘有發現新事情本文將隨時更新。

 

l 嘉祿三年(1228年)1210日,天災連連,又因三合、天花等疾病流行而更改年號為「安貞」。

l 安貞元年(1227年)618日,北条泰時的次子北条時實(生母為北条泰時的繼室、安保實員的女兒)16歲時被家臣高橋二郎殺害。 

l 安貞三年(1229年)35日,天災持續,因發生饑荒而變更年號為「寬喜」。 

l 寬喜元年(1229323日,延歷寺強訴幕府六波羅探題的武士殺害日吉神社的宮仕(神官)與延歷寺僧兵之爭。54日,三善為清被流放至日向、大江貞知被流放至大隈。 

l 寬喜二年(1230年)618日,與3年前同父異母的弟弟去世相同日子,北条泰時的嫡子北条時氏因病早逝,享年28歲。失去嫡子的北条泰時,不得已只得將北条時氏的長子北条經時定爲繼承人,並撫養北条時氏的孩子們。

《鎌倉幕府北条氏一門人物介紹(七):北条泰時早逝的兒子──哥哥北条時氏及弟弟北条時實》 

l 寬喜三年(1231222日。源賴朝的庶子(母親是伊達時長的女兒大進局)、鎌倉法印貞曉在高野山孤獨。源賴朝的男系血脈斷絕。 

l 寬喜二年(1230年)至寬喜三年(1231年)發生大飢荒,史稱「寬喜飢饉」。

《鎌倉時代最慘重的飢荒──寬喜大饑饉》 

l 貞永元年(1232年)8月,《御成敗式目》完成。 

l 天福元年(12335月,三浦義村的表弟(父親義澄的弟弟佐原義連的兒子)被稱爲惡遠江守的佐原盛連*被誅殺(《明月記》同年522日條)。 

P.S.佐原盛連的妻子矢部禪尼(三浦義村的女兒)前夫為北条泰時;北条泰時與矢部禪尼離婚的時間和理由均不明。

《鎌倉幕府人物介紹(四):佐原盛連》 

l 文曆元年(1234年)727日,將軍藤原賴經的正室竹御所因難產而去世,享年33歲。竹御所的去世也代表源賴朝(與北条政子)的直系血脈斷絕。 

l 嘉禎元年(1235年)723日,抗議佐佐木信綱之子佐佐木高信殺害日吉神社宮仕(神官),扛著神輿入洛。與武士交戰後,88日朝廷將佐佐高信流放至豊後。 

l 嘉禎二年(1236年)9月,興福寺眾徒築城、準備兵器枕戈待旦。幕府方面則沒收興福寺的莊園、鎮壓眾徒。

105日,眾徒反抗再起。幕府於大和國設置守護、地頭。

1114日,南都逐漸冷静,幕府撤掉大和國的守護、地頭、歸還莊園給興福寺。 

l 仁治三年(1243年)615日,北条泰時以高齡62去世。

 

和平漸漸遠離鎌倉並迎來動盪不安,繼承北条泰時執權的嫡孫北条經時和四代將軍藤原賴經的對立逐漸浮出水面,並以此為中心周圍的御家人間拉開了新的抗爭序幕。

 

鎌倉幕府人物介紹(四):佐原盛連

 一、家族關係

佐原盛連是佐原氏之祖佐佐十郎左衛門尉義連的次子。母親是武田太郎信光的女兒(有一說是又名波多野小三郎義道的女兒)。佐原盛連通稱次郎兵衛尉,又以「惡遠江守」聞名,官拜從五位下。

佐原盛連的孩子有:佐原(豬苗代)大炊助太郎經連(有傳聞說母親是三浦駿河守義村女)、比田(北田)次郎廣盛、鎌倉三郎左衛門尉盛義(或盛泰)。以上這些人的母親不詳,但推測應是在矢部禪尼之前所生。

建曆元年(1211年)左右年迎娶北条泰時的前妻矢部禪尼(三浦義村的女兒);由於矢部禪尼曾說:「最初成爲左京兆室,生下已故修理亮,後來成爲盛連室。光盛、佐原盛時、時連等母。」故推測佐原盛連之子中的光盛、盛時、時連都是矢部禪尼所生。光盛全銜會津蘆名四郎左衛門尉光盛(後遠江光泰)、盛時全銜遠江五郎左衛門尉佐原盛時(佐原系初代三浦介)、時連全銜遠江六郎左衛門尉(新宮六郎判官)時連,三人合稱「佐原三兄弟」。

另外一提,承久四年(1222年)17日,在結城左衛門尉朝光的椀飯儀式中,「佐原太郎(經連)」作爲射手列隊。佐原盛時的長兄、佐原盛連的兒子初出茅廬,據記載他的母親被稱爲「駿河守義村女」(《系圖贊要》);故在矢部禪尼之前,佐原盛連可能先和三浦義村的女兒結婚。佐原經連後來在陸奧國會津豬苗代建立根據地,成爲豬苗代氏之祖。經連於安貞二年(1228年)39日在由比濱作爲射箭手參加了犬追物活動,是弓箭高手。另外,「經連」之名據說是取自將軍藤原賴經的偏諱,由此推測他起初被認定作為佐原盛連的嫡子。

 

二、活動

(一)初登場

承久元年(1219719日,只有2歲的九條三寅(後來的藤原賴經)爲擔任第四代將軍,從京都來到鎌倉。這時,在迎接三寅的隊伍第一排位置中(先陣隨兵群第一排位置)可以看到三浦太郎兵衛尉(重連)和三浦次郎兵衛尉(盛連)的名字。

承久三年(1221年)承久之亂中,佐原盛連隸屬於幕府方面東海道大將軍第4陣三浦義村的隊伍,與朝廷展開戰鬥。

另一方面,三浦義村的弟弟平九郎判官三浦胤義在朝廷陣營活躍;可說是三浦氏家族兄弟鬩牆。但最終朝廷不敵幕府軍方面壓倒性的勢力而敗退。三浦胤義帶著遺憾和失忘退守到東寺,據守此處進行最後無謂的抵抗。諷刺的是,三浦義村帶著手下來到這裡團團包圍。

首先,佐原盛連和天野左衛門尉政景(妻子是三浦義澄的女兒、另一說是三浦胤義的女兒)先殺進去;佐原盛連說道:「敵人這麼多,與殿原軍作戰有何用。」,迴避了戰鬥;外甥又太郎景義(盛連的哥哥景連的兒子)率領20騎進入,但也只是形式上的小規模戰鬥衝突,之後便從東寺撤出。

 

(二)娶北条泰時前妻

矢部禪尼於正治二年(1200年)左右嫁給北条義時的兒子北条泰時,建仁三年(1203年)生下嫡子北条時氏。北条時氏處於繼任執權的地位,如果實現的話,便會產生三浦氏血脈的執權,勢必會對三浦未來的動向產生很大的影響。然而,寬喜二年(1230年)618日,執權北条泰時仍在職期間,北条時氏早於父親去世。那時他才28歲。

但矢部禪尼在生下北条時氏之後卻與北条泰時離婚。雖然具體時間尚不清楚,但從北条泰時的後妻安保實員的女兒在建歷二年(1212年)生下北条泰時的次子北条時實來看,可以推測兩人之前已經離婚。離婚的理由並不是特別不和,但實際原因不明。總之,北条時氏的母親矢部禪尼在建曆元年(1211年)左右離開北条家,再嫁給佐原盛連並為其生下3個孩子。

 

三、下場

依據《明月記》嘉祿二年(1226)正月24日記錄,在京都的佐原盛連(時任遠江國司)在朋友家喝酒酒醉發狂亂舞,結果折斷了飛驒的前司知重(白拍子奉行人、官軍的一種)的一隻「胳膊」,還對印太兵衛(雅親卿一物)施行「蹂躪」(暴行)後,酒醉騎馬(名符其實的酒駕)穿過京都的街道,破壞了途中的房屋,跑向宇治。《明月記》的作者藤原定家寫下:這是空前絕後的恐怖事情。因為此事件,佐原盛連多了一個昭彰的名號──「惡遠江守」,從此也被驅逐出京都。

之後佐原盛連輾轉於各國多年,天福元年(1233年)522「關東遠江守」佐原盛連不顧制止強行上洛在途中被討伐的傳聞傳到了京都──《明月記》作者藤原定家認為:「是不是因爲他在京都時作惡、犯亂非禮的緣故?」

《明月記》原封不動地記載京都的「傳聞」,因此經常出現錯誤,雖然不知道佐原盛連是否真的被處死,但接著沒多久613日《明月記》又記錄以下事情:

(今日)與左近大夫親賢(馬)少將見面,究責實任的無禮之舉:(先前)實任用飛石打親賢的後方,親賢從禪亭退出。白天在大炊御門東洞院被侍奉實任的武士襲擊,頭部被亂時打、受到小刀傷。相門(西園寺公經)聽聞後很吃驚,對實任下達永遠驅逐的命令,不得再入門侍奉。(藤原定家)聽聞這起奇怪的事件後,這位閑院少將實任是「惡遠江守」的聟(女婿),並與側近討論。有人據此認為實任可能與之前受到處分的盛連一樣受到相同的處罰。


之後,矢部禪尼回到三浦郡矢部鄉並出家,法名禪阿、矢部禪尼。嘉禎三年(1237年)61日,幕府發給矢部禪尼授予其和泉國吉井鄉地頭職的御下文;此御下文由矢部禪尼的孫子北条時賴帶到其居住的三浦郡矢部鄉別宅。據說,吉井鄉地頭職原本是丈夫佐原盛連的,是在他的「讓附」下幕府才發出此下文。故有人據此(「讓附」)認為佐原盛連先前可能沒有被處死。雖然不清楚矢部禪尼出家是因爲北条時氏過世還是因爲佐原盛連死亡(出家時間也未明),不過總而言之矢部禪尼在嘉禎三年(1237年)就已經隱居在三浦郡是確定的事實。

 

四、後代發展

佐原盛時兄弟的名字具體出現在嘉禎三年(1237年)以後。623日,在暴雨中舉行的大慈寺丈六堂供養儀式上,作爲先遣隨兵出席的「佐原新左衛門尉光盛」是佐原盛時的親哥哥。另外,後陣的隨兵十騎中的「佐原六郎兵衛尉時連」是佐原盛時的親弟弟。由於沒有佐原盛時的名字,因此其應該沒有參加,但是光盛被任命爲左衛門尉,弟弟時連是兵衛尉,所以推測佐原盛時的官職已經在兵衛尉以上

嘉禎四年(1238年)217日將軍上洛之際,隨兵64隊中,第50隊中有「佐原新左衛門尉」、「佐原四郎左衛門尉」、「佐原六郎兵衛尉」的名字,而「新左衛門尉」、「六郎兵衛尉」分別可以認定為光盛、時連,但「佐原四郎左衛門尉」則不得而知為何。

寬元四年(1246年)125日,「左衛門尉平佐原盛時」獲得「陸奧國糠部郡五戶」的「地頭代」職務,推測這位「平盛時」應該就是佐原盛時(《宇都宮文書》)。

 

佐原盛連後代命運的轉機要來到寶治元年(1247年)本家參與的寶治合戰。寶治合戰是總領三浦泰村為首的三浦氏與以安達義景為首的安達氏和北条時賴對抗的戰鬥;這場戰鬥中,三浦家流的人(含庶流佐原流)幾乎與三浦泰村同進退,一同對抗安達家和北条時賴,但只有佐原盛連一脈例外,與三浦氏總領家分道揚鑣,站在北条時賴陣營;一般認為,這是因為透過矢部禪尼與北条時賴建立友好關係所致的。

佐原盛連的6個兒子在這場戰鬥中都作爲北条方與宗家三浦氏戰鬥,並開始嶄露頭角。62日,佐原盛連的兒子佐原太郎經連、比田次郎廣盛、佐原次郎左衛門尉光盛、藤倉三郎盛義、佐原六郎兵衛尉時連在北条時賴宅大門關閉之前作爲北条時賴方參加了集會。但是,由於五郎左衛門尉佐原盛時晚到,光盛驚慌失措地說:「門關上了就不能參加」,但時連並不擔心,即使門關上了佐原盛時進入也沒有任何問題。就在時連的話還沒說完,鑽過門縫來到庭院中的男人正是佐原盛時。據說,重逢的兄弟倆非常高興,看到此情景的人們也很感動。

在寶治戰之後生存下來的三浦家族中,只有盛連的兒子們是有力人物。在賴朝創業時,以強大的勢力而自豪的三浦一族在和田合戰中喪命和田義盛一族,在寶治合戰中三浦本家滅亡,最終衰落到由庶流佐原盛連家勉強維持家名。盛時後來改姓三浦,重建了三浦家族(相模三浦)。

 

佐原盛連的孩子們中,從長子到三子都不是矢部禪尼的兒子,因此可以看出未受到優待的樣子,在官職上似乎也低於四子光盛等矢部禪尼的兒子。矢部禪尼所生的次郎左衛門尉光盛繼承了佐原家的家督。弟弟五郎左衛門尉佐原盛時則繼承了三浦家的家督。從哥哥光盛繼承佐原家、弟弟佐原盛時繼承三浦家的背景來看,可以看出佐原家的家族地位比三浦家高。這在千葉氏也發生了同樣的事情,房總平氏的總領家上總權介廣常受到處罰後,繼承「上總權介」的是千葉介成胤的弟弟境平次常秀。「上總權介」是房總平氏家族由來已久的官職,但排名地位卻僅次於房總平氏庶流千葉介下位的好例子。

鎌倉幕府北条氏一門人物介紹(九):引領北条時宗踏入政治圈的家族長老兼師父──北条政村(ほうじょう まさむら)

 一、 出身

為第2代執權北条義時第五位兒子,母親是北条義時後來再娶的正室伊賀之方。北条政村出生於元久二年(1205年)622日,時值畠山重忠之亂、在畠山重忠父子被圍剿的那一天誕生。出生時,父親北条義時42歲,前面的哥哥們有─庶長子北条泰時23歲、第一位正室所生的兒子北条朝時13歲、北条重時7歲以及另一位較少聽過的北条有時5歲;北条政村是當時正室伊賀之方所生的第一位兒子。

建保元年(1213年)1228日,8歲時在3代將軍源實朝的御所元服,由三浦義村擔任烏帽子親,號「四郎北条政村」。據說名字是從祖父北条時政以及烏帽子親三浦義村中各取一個字,稱爲「政村」。*北条政村的元服剛好舉辦在和田合戰結束半年後,北条義時會找來三浦義村擔任北条政村的烏帽子親,應該是為了在和田合戰後強化與三浦氏一族的關係;也因為烏帽子親這一層關係,在北条氏中北条政村與三浦氏的關係特別密切,甚至後來迎娶三浦義村的侄女。《吾妻鏡》將北条政村元服記載爲「相州(北条義時)鍾愛的若公」。

P.S.此說法待確認。


二、 人生最重大危機──伊賀氏之變

(一)伊賀氏之變前

北条政村在北条義時去世的前一年貞應二年(1223年),被列入將軍九條賴經的近習眾名單,此安排成爲北条政村在幕府任職的開始。九條賴經的近習眾以北条義時的三子北条重時爲首,以三浦氏和伊賀氏等爲中心組織,北条政村作爲代表北条氏次世代的1員加入到成員之中。

(二)伊賀氏之變

1.過程

貞應三年(1224年)613日北条政村20歲時父親北条義時突然去世,此時北条泰時擔任六波羅探題人在京都,在16日接到訃聞後,隔日便從京都離開;北条泰時離開京都時,鎌倉非常混亂,甚至有傳聞說是爲了討伐弟弟,北条泰時也在進入鎌倉前持續蒐集情報以因應情勢。不過在北条泰時回來鎌倉前,18日便以北条朝時爲中心舉辦北条義時的葬禮,據說伊賀之方也爲悼念北条義時菩提而出家。葬禮上北条氏兄弟出席的順序為北条朝時、北条重時、北条政村、北条實義、北条有時,由此可見雖然北条政村受到正室子女的待遇,但是仍被當作庶子之一,仍與嫡子有別。

隨著北条義時去世後,其伴隨衍生的繼承問題於去世當月月底終於爆發。時序到了7月北条泰時進入鎌倉的第二週,北条政村的叔叔伊賀光宗及其弟弟經常出入三浦義村的宅邸,鎌倉的氣氛變得詭譎,衝突彷彿一觸即發。

這時幕府最高實權地位的尼將軍北条政子出馬了。717日深夜北条政子直搗黃龍,祕密前往三浦義村宅邸,直接與三浦義村打開天窗說亮話,詢問其與北条政村、伊賀光宗的關係,並敦促其:「如果未與伊賀光宗等人謀反,請你協助收拾殘局。」三浦義村對此辯稱北条政村並無謀反之意。

騎虎難下的三浦義村恐怕也不好拒絕北条政子的要求,也或許是在一番仔細思考、審時度勢之後,選擇與伊賀氏切割並繼續順從第一大勢力北条氏以確保往後道路之順遂;而保住北条政村,未來再看時機東山再起也未必不好。

北条政子此舉直接打散先前密謀反叛計劃的傳聞,並強迫三浦義村加入己方陣營,阻止伊賀氏;只能說薑還是老的辣,北条政子此舉算是走一步險棋。

安撫完最大潛在對抗勢力三浦氏後,閏71日北条政子召集小山朝政、結城朝光等幕府元老、有力御家人們到北条泰時宅邸開會,謀取大家共同支持自己的姪子─北条泰時,並希望大家阻止伊賀氏謀反。此外,時任將軍三寅也被北条政子帶到現場,其目的很明顯便是希望藉由將軍地位之正當性讓其在場見證北条泰時新政權的誕生。

北条泰時獲得御家人們支持的態勢大致已定,閏73日北条政子針對引起這場騷動的人們宣佈判刑:處罰伊賀之方流放至伊豆北条、伊賀光宗流放至信濃、伊賀光宗的弟弟伊賀朝行、伊賀光重流放至九州、將公卿一條實雅遣送回京都。以上整個過程統稱「伊賀氏事變」。

2.動機

接著,我們來簡單分析一下事件當中人物的立場並推測伊賀氏事變可能的實情。

首先是共同與北条氏打拼創立幕府的元老御家人三浦義村。在北条義時死前,三浦義村針對駿河國問題與北条義時有衝突的跡象,而當時三浦氏也是僅次於北条氏第二大的御家人勢力,因此極具與北条氏競爭的勢力,加上三浦義村是北条政村的烏帽子親,所以伊賀光宗才會找上三浦義村幫忙、共謀計劃吧。對三浦義村而言,北条政村年紀還小,是枚容易控制的棋子,因此推舉他上位對三浦氏而言是有利的。

第二位事件關係人伊賀光宗,他在北条義時手下擔任政所執事,因此也是極有潛力的御家人;未來如果氏由與伊賀氏沒關係的北条泰時繼位掌權,那麼伊賀家離幕府權力中心會越來越遠。

最後是嫌疑最大的人─北条義時的遺孀伊賀之方。一般認為,整起事件是伊賀之方為了讓自己兒子北条政村繼承權力,因此在幕後進行策劃,事件的名稱也被推給伊賀氏。另外也因為這個關係,連帶先前北条義時的死亡,有陰謀論認為是伊賀之方毒死北条義時,不過此說仍有存疑。

依據史書《吾妻鏡》紀錄,北条泰時似乎否認伊賀氏謀反的傳聞,而且書中其實也沒有明確指出伊賀氏有策劃謀反,只有記錄最後北条政子處分伊賀氏的結果。因此也有說法認為,伊賀氏事件是北条政子擔心鎌倉殿和北条氏的世代交替會導致未來自身影響力下降,故強行摧毀北条義時繼室娘家伊賀氏而捏造的事件。

就整體結果來看,還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便是,這裡只有一位人物未被處罰,便是事件的核心人物、被推為繼承人的北条政村;據說北条政村是受到哥哥北条泰時的安排而未受波及。

(三)伊賀氏之變後

在整場騷動以及事變後10個月期間,史書《吾妻鏡》一直未有北条政村動向的紀錄,此點相當可疑。北条政村當時已經19歲成人了,應該能夠理解自己的處境。在這場權力鬥爭的漩渦中沒有任何產生動靜,或許是在默默地等待權力的到來;而事變之後或許是被監禁、切斷與所有外人關係並反省行為。

以站在北条氏頂點的北条泰時角度來看,一來北条泰時本身身分並非出自嫡系,在家族內地位不高、尚不穩定,其能夠上位的最大原因來自姑姑尼將軍背後的強力支持,因此北条泰時上位以後對內部族人的原則便是「以和為貴」,因為他也深知自己還沒有底氣能夠與其他人競爭;所以如果北条泰時嚴懲父親聲稱最愛的兒子北条政村的話,未來便有潛在反抗的風險,或許因而沒有追究北条政村的罪責。其實不只針對北条政村如此,北条泰時在面對潛在最大危險的人物北条朝時也是如此,並未完全壓制、排除在權力中樞之外。

另一方面,從北条政村之後效忠並輔佐得宗家的作為來看,以北条得宗立場編寫《吾妻鏡》的編纂者或許認為北条政村在伊賀氏之變當時的立場與之後的有所衝突矛盾,因此不方便紀錄當時北条政村的動向,故乾脆就不紀錄當時的行動,直接掩蓋事實的真相。

就這樣,北条政村成功度過成年後第一個迎來的最大危機,進入哥哥北条泰時掌權的時代;此後,如同同父異母的哥哥北条重時一樣,北条政村始終支持效忠北条泰時一系後代掌權,並好好發揮自己的實力輔佐幕政。

順帶一題,比北条政村小3歲、同父異母的弟弟北条實泰在伊賀氏之變後可能因爲受到事件太大影響,導致精神失常患上疾病,於天福二年(1234年)627歲時出家。


三、 北条泰時到北条時賴時代

寛喜二年(1230年)1月北条政村繼承了從八田知家一族手中奪來的常陸國領土,是在伊賀氏之變後作爲北条氏一門開始正式參與幕府政治。北条政村的晉升並不算晚,故應當未受到伊賀氏之變的影響。寛喜四年(1232) 28歲時在正月椀飯儀式上,被授予須由深受信賴的有力人士才能擔任的御劍役,並且持續擔任了25年,可見其在幕府中之地位在年輕時便已建立且不可撼動。

延應元年(1239年)34歲時加入評定眾,次年成爲評定眾筆頭(首長)在北条氏中執權北条泰時、連署北条時房、六波羅探提北条重時之後地位排名第4。顯示北条政村似乎已甩開伊賀氏之變的陰霾,備受執權北条泰時信賴,在輔佐幕政方面被委以重任,北条政村的實力獲得得宗認可。

仁治三年(1242年)637歲時,哥哥北条泰時去世,但繼承人北条經時還很年輕,有一定實力的北条政村當然可以主張繼承人的地位。但或許是因爲受到成年時發生的伊賀氏之變影響而厭倦競爭,北条政村一生不曾主動爭取權力,而是繼續支持北条泰時一流得宗家。

寶治元年(1247年)43歲時,21歲的執權北条時賴和北条政村烏帽子親三浦義村的嫡子三浦泰村一家對立引發了寶治合戰,三浦氏一族被消滅,不過與伊賀氏之變一樣當時北条政村的動向不明。寶治合戰後,執權北条時賴為延攬人才,從京都召回六波羅探提北条重時到鎌倉就任連署以輔佐自己;此時北条政村在家族中排名第3

建長元年(1249年)幕府在評定眾之下設置引付,12月北条政村便擔任引付頭人,顯見其已成為家族內部公認的重量級人物;即使自己未能坐上王位,但是作為輔佐職的首領也有一定影響力左右政治。此時在北条時賴和北条重時雙首領的新體制之下,北条政村仍持續被重用,地位已超越名越流北条朝時以及三浦氏。

從以上過程來看,北条政村是在家族中步步晉升,等待時機來臨,最終迎來人生的巔峰。


四、 北条時宗時期──就任執權及再任連署

建長八年(1256年)3月哥哥北条重時出家隱退,52歲的北条政村代替哥哥成爲幕府地位第二的連署。同年1123日北条時賴出家隱退,由於北条時賴嫡子北条時宗年僅6歲不可能繼承執權大位,故由北条重時之子北条長時擔任執權;局勢暫時形成由北条長時及北条政村組合的雙頭體制。

弘長三年(1263)北条政村58歲時,北条時賴年僅36歲便去世;執權北条長時也在第二年(文永元年,1264年)8月以34歲之齡去世。由於得宗繼承人北条時宗年紀尚輕只有14歲,因此高齡60歲的北条政村仍得披掛上陣擔任第7代執權、北条時宗則擔任連署,表面上形成北条政村與北条時宗的雙頭體制,實際上應是希望藉由家族長老北条政村引領北条時宗學習、熟悉幕政運作,為往後的帝王道路鋪路。

雖說在伊賀氏之變40年後,北条政村終於登上幕府的寶座,但是當時幕政決策中樞的制度應是以合議制的「寄合眾」進行─亦即由北条政村、北条時宗、金澤實時、安達泰盛4人共同組成,對幕政進行討論決策(「深秘御沙汰」)的團體,並針對決議事項發佈的公文結尾以執權、連署署名。亦即幕政的運作由幾位幕府核心人士共同討論決定,而討論出的結果以執權、連署名義發佈公文以示其權威;如此透過這樣的方式來輔佐年輕的得宗繼承人決定政策方針。

北条時宗上任連署後,便開始推行幾項改革,如廢除引付、廢除越訴奉行、壓制所領處分等政策,以穩固自身地位;雖然些政策最後都以失敗告終,但這些似乎是北条時宗在為未來掌權後的施政試水溫。而在與北条時宗聯手共治的期間,發生最大的事件莫過於文永三年(1266)撤換並驅逐親王將軍宗尊親王至京都。文永三年(1266)36日宗尊親王派遣親信藤原親家作爲私人使臣上洛並傳達書信給父親後嵯峨上皇,推測此書信內容應與自己妻子宰子私通事件有關;但直到65日藤原親家才帶著後嵯峨上皇的回信回到鎌倉,然後就在15天後,幕府寄合眾召開「深秘御沙汰」後決議以宗尊親王有謀反嫌疑的名義將其驅逐,改擁立其年僅3歲的兒子惟康王上位。

文永五年(1268年)1月蒙古國書傳到日本幕府後,面對蒙元入侵這一困難局面,爲謀求幕府權力一元化,同年3月北条政村將執權之位讓給18歲的得宗繼承人北条時宗;64歲的北条政村則回歸再次擔任連署及侍所別當。局勢形成名符其實的北条時宗與北条政村的雙頭體制。而整個鎌倉時代中,除了北条政村以外,沒有人當完執權後又再接任連署,足見北条政村的份量地位。

退下執權、重掌連署職位的北条政村生涯處理最後一件重大事件就是協助北条時宗排除政敵─其哥哥北条時輔。早在文永二年(1264)10月便先將北条時輔調至京都六波羅探提南方,將其支開權力中心、避免直接衝突。等到文永九年(1272)北条時宗終於出手,211日先解決在鎌倉的名越時章、名越教時兄弟,由於其先前於文永三年(1266)宗尊親王被驅逐回京都時,公然率兵出面示威,已經暗自被北条時宗視為眼中釘,加上其身上流有先前宮騷動謀反者的血統,因此下手為強、杜絕後患為佳。接著在4日後,命令六波羅探提北方赤橋(北条)義宗討伐北条時輔。關於此次事件,211日的關東御教書顯示,是由執權北条時宗和連署北条政村發出討伐命令,故可見這起事件是由二人共同主導。

關於以上二件事,有人認為是由掌握實權的北条政村所進行主導的,因為將親王將軍驅逐可能會受到朝廷的批評,故以北条政村為首代替北条時宗被批評,另一方面討伐北条時輔可能也會引來社會上驅逐哥哥的指責,故事件以北条政村為主導。筆者認為,雖然說就年紀上而言北条政村確實大北条時宗很多歲,算是家族當中的長老,但是很難從文書資料上推測當時北条政村的權力與北条時宗的權力究竟孰強,並不能單方面規責给一個人。另外,深秘御沙汰的運作由於本就是內部秘密進行之討論(白話來說就是黑箱),故更難得知寄合眾成員之間地位排名(發言權大小),不過相比其他一般御家人,肯定是政策決策的核心人物。而無論實際運作的情形或是實際主導者為何,以結果來看,幕政都是朝著以確保北条得宗政權穩定─即得宗專制化的方向前進。

似乎完成了北条時宗專制體制的使命,北条政村在二月騷動的隔年12735月以常葉上人爲戒師出家,號稱常盤院覺崇,同月去世,享年69。北条政村死亡的第二年,蒙古帝國襲擊九州揭開元日戰爭的序幕;不過得益於北条政村穩固的政權基礎,集權後的北条氏力量強大到足以動員全國武士以戰勝元寇。但隨著得宗專制化後,如平賴綱等北条氏家臣、御內人勢力開始崛起,爲御家人服務的團體使鎌倉幕府逐漸帶向混亂的趨勢。

吉田經長是精通和歌、典禮的教養人,受到京都公家大眾的敬愛,在日記《吉續記》中稱北条政村爲「東方的遺老」,對訃告表示了惋惜之情。據《大日本史》紀錄,龜山天皇的使者下樓弔唁。連署由哥哥北条重時的兒子北条義政接手。另外,沒有其他有執權經驗的人擔任連署的例子。

近年來,石井清文根據《鎌倉遺文》中記載的御教書和下知狀執權和連署的位署問題,提出了北条長時出家後不是由北条政村擔任執權而是由14歲的北条時宗擔任的說法。由於該時期的《吾妻鏡》沒有紀錄,因此很難進行驗證,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爲了抑制擁立北条時輔的勢力,北条政村作爲連署輔佐了該說法。

五、 人物評價

《大日本史》中,北条政村被評價爲沉默溫雅的人物。年輕時捲入伊賀氏之變,被懷疑是謀反者,這被認爲是導致其形成慎重、深思熟慮的性格。明治歷史學家田口卯吉則批判了將迴避元寇功勞歸於北条時宗的評價,主張從年齡和人脈等方面來看,日蒙交涉是由北条政村主導的,不過學者三浦周行則對此進行反證。

北条政村具有很高的教養,對維持公武的協助關係也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從京都下到幕府,與出仕的飛鳥井教定、花山院長雅等人交流,受到影響。敕撰集中收錄了很多北条一門歌曲,北条政村歌曲則收錄了40輯。這是北条一門中最多的。川添昭二以此爲佐證,評價其爲「當時代表性的武家歌人」。

文應元年(1260年)1015日,其中一名女兒出現錯亂,扭動身體,伸出舌頭,表現出蛇一樣的狂態。據悉,這是因爲被在比企之亂中被殺,成爲蛇鬼的贊岐局所迷惑。據說,北条政村摸索着治癒飽受冤魂折磨的女兒的方法,與隆辨商議後,於1127日在寫經上供養並祈禱加持,才得以平息。女兒恢復健康後不久,北条政村在比企氏的宅邸舊址上建造了蛇苦止堂,現爲妙本寺。該軼事被收錄在《吾妻鏡》中,被評價爲反映了北条政村的親情。

鎌倉幕府人物介紹(三):埋沒於歷史洪流中的御家人──那珂實久(なか さねひさ)

 一、出身

依據《大中臣氏略系圖》,那珂實久的父親為中郡實經;據紀錄,中郡實經在保元之亂後獲賜相模國六浦莊(之後劃歸武藏國),大概就是在此時中郡氏與東國源氏建立起關係。至於中郡氏始祖的淵源為何,留待後面說明。另外,由於《大中臣氏略系圖》是紀錄東國常陸的豪族武士團那珂氏和中郡氏的系譜圖,因此下面在介紹那珂實久時,會順帶略提一下系出同源的中郡氏的發展,並可以發現兩氏的發展經歷非常相似。

二、生平

治承四年(1180年),那珂實久作為源賴朝親信在攻打常陸佐竹氏的金沙城之戰中獲取戰功,被授予那珂東郡、那珂西郡的地頭職以及分佈在山城、攝津、丹波各地的許多領地,並且作為家族總領,那珂實久自此時起稱那珂氏。

 

依據《吾妻鏡》建久六年(1195年)310日記載(附註1),源賴朝爲了供奉東大寺而前往南郡。前往參拜途中的供奉人行列中,除了有大內惟義、源賴業、足利義兼、山名義範、村上經業等源氏家族外,大江廣元、三浦義澄、比企能員、安達盛長、伊賀朝光等諸多有力御家人也隨侍在側,而當中也可以看到「那珂中左衛門尉(實久)」的名字在其中,而且還是負責護衛將軍所在的御車。從整份名單來看,當時出行的御家人少說也超過200人,而在將近300位御家人當中,能脫穎而出擔任將軍御車護衛的御家人不過6名而已,顯見「那珂中左衛門尉(實久)」在源賴朝心中地位之高。

 

到了第二代將軍源賴家時期,依據《大中臣氏略系圖》記載元治元年(1199年)那珂實久成為丹波、攝津、山城3國的守護,並且擔任京都守護。從以上2項紀錄可見,那珂實久深受當時將軍源賴朝、源賴家父子之信任,具有相當地位。

 

不過讀者或許會對於該系譜圖對於那珂實久就任京都守護和山城、攝津、丹波三國守護的紀錄有所質疑,怎麼從沒聽說過有這號人物擔任京都守護?由於目前在其他史料中未能取得那珂實久擔任京都守護的佐證,故其實際真偽尚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珂實久曾經作為以常陸國那珂郡為本領的豪族御家人,一度擁有涉足幕府政治中樞的權勢。另外,中郡實經的另外一個兒子中郡實廣越後國三條莊、大槻莊等地紮根於出羽國

 

另外一提,這時那珂氏開始在其領有的郡內諸鄉中安插自己的子孫,將那珂西郡內的高久崎、青山、佐久山、小坂等各鄉分傳給子孫,維持著以總領爲中心的緊密團結,此一動向也能從系譜圖上看出來。

 

三、失勢

然而好景不常,在源賴家死後承元元年(1207年)左右,那珂氏應該是在政治上遭受很大的打擊;他被奪去那珂東郡、那珂西郡的地頭和京都守護等職務,只剩下那珂西郡以及其他若干分散的領地,其餘全被沒收。另一方面,中郡氏的本領中郡莊在貞永年間(1232年至1233年)被沒收。以上可能是幕府內部御家人間鬥爭的結果,但具體實際內容仍不清楚。

雖然中郡氏仍在中郡莊中保有若干領地,但是他們的活動重點後來轉向新恩地出雲國;而那珂氏將殘餘的本領那珂西郡的各鄉分給子孫後,一方面繼續在此經營,另一方面也把分散在西國的山城、丹波和志摩諸國的剩餘領地分給同族子孫。在此意義上,這兩氏仍然沒有完全失去有力御家人的地位,但也不復當初幕府初創時期之強盛。

 

而在源氏將軍之後,以那珂時久─那珂實久之子─爲首的那珂氏似乎與將軍藤原賴經擁有不錯關係,在《吾妻鏡》中零星登場2次(附註2)。

嘉祿二年(1226年)1210日,在藤原賴經將軍的正室竹御所搬遷至新建御所的儀式中擔任供奉人。

嘉禎四年(1238年)217日藤原賴經將軍長大後第一次上京,作爲隋兵現身。

與建久六年(1195年)3月源賴朝前往奈良那次擔任將軍貼身護衛兵相比,那珂氏這次僅僅是192位隨兵當中的一位,其地位及權勢一目了然。 

四、家族後續

在鎌倉末年到南北朝的動亂中,和其他武士團一樣,那珂氏、中郡氏二氏一門大概也經歷了很大的變故;或許一門內部產生了分裂,分得西國領地的族人移居到西國當地,並且開始穩固根基。這一門面臨著解體的危機。

 

獲得丹波國天田郡金山鄉(佐佐木莊下山保)地頭職的大中臣那珂經久,與其子那珂宗經那珂盛經等一族一起離開東國故土西遷到丹波;並且在那珂經久之後,那珂宗經開始稱金山氏那珂盛經桐村氏。這個時候大中臣氏的系譜圖已經製成了若干部,那珂氏的總領家在每一部系譜圖的尾末記下了那珂氏的歷史以及全族的所有領地,並將其分送給族人。雖然他們的子孫不再回到東國,但是系譜圖依舊由金山、桐村兩家的歷代族人妥善保存。如今該系譜圖以及據說由源賴朝賜給那珂宗久的兩面繪有「一文字二巴紋」徽章的旗幡都保存在桐村家。另外順帶一提,金山氏和桐村氏兩氏直到室町時代中期爲止,一直並稱大中臣那珂氏

一文字二巴紋

五、後記

有關本次介紹的人物還真是筆者研讀鎌倉幕府歷史這麼久以來第一次聽說的人物。筆者是在拜讀網野善彥《日本歷史上的東與西》第十章「從譜系圖看日本的東與西」時,第一次見到這名字。

 

或許是那珂氏和中郡兩氏在鎌倉時代中期以後與獨攬大權、如日中天的北条氏完全搭不上關係,甚至有可能是被北条氏冷眼相待,因此在以北条氏為中心編纂的幕府正史《吾妻鏡》一書中這兩家出現的次數屈指可數。而日本學界也是一直到發現這張系譜圖為止,幾乎對那珂氏和中郡氏的實情一無所知。網野善彥該書成於1982年,但一直到2023年才被翻譯為中文、引進中文世界,筆者則是於20242月拜讀到此書。也就是說在2023年以前,中文圈幾乎不知道在鎌倉時代除了歷史書上常提到的那些知名的有力御家人外,當時竟然還有這號人物存在,猶如被歷史遺忘的幽魂人物或歷史上的影舞者;而且翻譯出版成書的還是對岸。那珂氏、中郡氏並未普及成為一般歷史知識,不過此情形在日本或許也差不多,因為有關那珂氏的資料,除了《大中臣氏略系圖》和前述《吾妻鏡》中零星登場外,幾乎沒有相關史料可知,因此日本學界對這些人物似乎也是有許多地方仍待研究。

 

六、介紹《大中臣氏略系圖》

既然前面介紹了大中臣那珂氏一族的歷史,那就順便來介紹網野善彥在《日本歷史中的東與西》書中說明大中臣那珂氏一族的淵源以及紀錄這一族的《大中臣氏略系圖》。

 

先說明一下,為什麼網野善彥會在《日本歷史中的東與西》這一書中談及《大中臣氏略系圖》呢?網野善彥在此書主要介紹日本東部與西邊的差異;在系譜圖方面,網野善彥以《大中臣氏略系圖》為代表說明東國系譜圖的特色,並針對該系譜圖進行了完整的介紹。而這幅系譜圖應該是日本學者網野善彥在研究茨城縣史時發現桐村家所藏的這份家族系譜圖。

 

1980年代在京都府的福知山市發現一張非常珍貴的古系譜圖。福知山市的北郊有一個被群山環的狹長山谷,位於其谷口一個名為瘤木的集落裡有一戶姓桐村的舊族,這家人被認為自戰國時代以來便在當地建宅居住了,其家中多年傳承下來一張名為《大中臣氏略系圖》的家譜(網野善彥「桐村家所蔵〈大中臣氏略系図〉について」、『茨城縣史研究』48號、1982年)。

 

桐村家的祖上曾擔任室町幕府奉公眾,該系譜圖雖然是在西國的丹波被發現的,但查看其祖上桐村家實際上是起源於東國常陸的豪族武士團那珂氏和中郡氏。此系譜圖被認為製作於鎌倉時代晚期到南北朝時代之間,是一份相當珍貴的家譜資料。但是當學者發現這份系譜圖時,最大的疑問便是:為什麼東國的系譜圖會出現在西邊呢?這個問題從前面那珂氏一族的歷史便可知解答。不過在此我們從系譜圖再往上溯源那珂氏的祖先。

 

這張系譜圖首先從天兒屋根尊肇始的藤原氏攝關家開始,其中後二條關白藤原師通(1062-1099)的庶子上總介賴繼雖然受封在常陸國新治中郡(今天的茨城縣西茨城郡一帶),但是遭到師通的正室北政所嫉恨,將氏名從藤原改為大中臣,自此開啟了大中臣一族的歷史。

 

不過這些內容恐怕是傳說,但值得注意的是,其敘述模式和《忽那系圖》雷同。從這一點來看,在鎌倉、南北朝時代的武士家族中不論出身於東部還是西部,他們都有把自己的祖宗和攝關家藤原氏攀聯繫在一起的傾向(攀關係)。據說祖宗是一條天皇攝政藤原兼家的關東豪族八田氏、宇都宮氏、小田氏也都是此類例子。

 

繼續回來看《大中臣氏略系圖》,從上總介賴繼的子孫開始應該就並非傳說而屬事實:賴繼將常陸中郡讓給他的一個兒子賴經,其後賴經便以中郡為苗字並參加了源義家發動的後三年之役(1083年至1087年),與源義家建立主僕關係,在下野鹽谷郡爲陸奧豪族清原真衡的養子海東小太郎成衡報仇。


賴經之後,由秀鄉流足利氏出身、成爲賴經養子的經高繼承;《保元物語》中跟隨源義朝登場的「中郡三郎」經比對後為中郡經高,而在《大中臣氏略系圖》上也記載了「保元亂之時內裏參向(拜),又平治之時同參入(加)」。可見中郡經高之後繼承父親持續侍奉源義家的後代。


長寬二年(1164年),中郡經高將自己的所領寄進給後白河院建立的蓮華王院,由此中郡莊成立。《吉記》承安四年(1174年)3月14日的紀錄中有「蓮華王院御領常陸國中郡莊下司經高濫行事」是中郡莊在史料上的初登場;同年3月至9月,中郡經高的亂行成爲大問題,最終後白河院直接指示,以佐竹昌義、佐竹義宗、在廳官人等為使節傳喚中郡經高到京都並交給平教盛。


鎌倉幕府建立之後,中郡氏自然成為中郡莊(蓮華王院領)的地頭,成為有力御家人,中郡經高之孫中郡經元*在承久之亂中立功,在出雲國也獲得恩賞地。而上總介賴繼的另外一個兒子宗經據說是在京人,而宗經之子實經即為那珂實久的父親。


P.S.筆者在查閱中郡經元的資料時,發現他的資料比那珂實久還少,可說是幾乎沒有。

大中臣氏系譜圖(簡)

七、分析《大中臣氏略系圖》

網野善彥認為《大中臣氏略系圖》這一張既長又大的系譜圖,正是處於逆境之中的那珂氏、中郡氏二氏族人為強化同族一門的團結、記載過去的光榮歲月和祖先功業,在接近鎌倉末年的延慶二年(1309)基於各種文書資料編纂而成此系譜圖,可以認為是自成一系的歷史敘事。或許他們也將此記錄提交給幕府。

 

在此順便回歸該書主題──說明系譜圖在日本東西部的差異,以下引用書中內容。這幅系譜圖中,在中郡經高的世代以後,那珂氏和中郡氏的情況都被記錄得非常詳盡,在越後獲得領地的實廣一系則被簡略帶過。網野善彥分析這張系譜圖基本上雖然以父系為主,但也會詳細記錄女子一代以內的情況,而且男子的生母、女子的配偶的註記也十分詳細。因此,包括這些姻親旁註在內的人名共有258個,其中女性有66人,占比25.6%,除姻親旁註外則剩下總共201人,其中女性有44人,占比21.9%

 

如此一來,鎌倉、南北朝時代的古系譜圖,相比室町、江戶時代的系譜圖,整體上來看女性占比都較高,這一點不問東西緣由都非常明確,蓋因這一時代女性對領地擁有獨立的權利

 

雖然如此,在這張常陸豪族的系譜圖之中,除有一代因為惣領沒有男丁而追記了女子下一代的例子之外,即便有女子的記載也完全不會追溯女子的譜系。這一點顯然和以若狹為代表的西國系譜圖不同,因此其女性占比較若狹系譜圖中的占比更低。

 

除此之外,無論中郡氏還是那珂氏,其系譜圖中都明確顯示惣領家的存在,因此可以認為,主導編纂系譜圖的是惣領家,而將系譜圖傳予金山氏和桐村氏兩分家之人也是前面提及的那珂氏惣領──那珂宗久。

 

從這幾點來看,這張父系系譜圖可以說是很好地表現了以惣領為中心一門,以及掌握郡地頭職的惣領將郡內各鄉分割讓與子孫的東國武士團的實際情況,並且也明確地體現了和前述以若狹為代表的西國不同的東國特徵。

 

附註1:《吾妻鏡》原文:「

建久六年(1195)三月大十日乙未。將軍家爲令逢東大寺供養給。着御于南都東南院。自石淸水。直令下向給云々。

供奉人行列

 先陣

  畠山二郎

  和田左衛門尉〔各不相並〕

 次御隨兵〔三騎相並。各家子郎從同着甲冑。列路傍。其人數所随合期也。〕

    (略,計123人)

  將軍〔御車〕

  相摸守      源藏人大夫   上総介〔相並〕

  伊豆守      源右馬助〔相並〕

  因幡前司     三浦介〔相並〕

  豊後前司     山名小太郎   那珂中左衛門尉

  土肥荒次郎    足立左衛門尉  比企右衛門尉

  藤九郎      宮大夫     所六郎

    已上狩装束

    次御随兵〔三騎相並 家子郎等事同先陣〕

    (略,總計123人)

後陣

  梶原平三

  千葉新介〔各不相並具郎從數百騎〕

 最末

  前掃部頭  伊賀前司〔相並〕

  縫殿助   遠江權守〔相並〕

  源民部大夫    伏見民部大夫  中右京進

  善隼人佑     善兵衛尉    平民部丞

  越後守〔面々相具家子郎等〕

    已上水干

及夜半。有南都行幸。今日往亡日也。於城外行幸。無被用此日之例云々。」

 

附註2:《吾妻鏡》原文:

「嘉祿二年(1226)十二月小十日辛卯。自巳刻雨降。及晩頭変白雪。今日竹御所御移徙。戌刻。入御新御所。御輿。御供伊賀右馬助仲能。源左近大夫家平。左衛門尉廣光。那珂左衛門尉等也。入御之時。大膳亮泰貞〔束帶〕參廊勤反閇。賜祿〔白綾御衣〕。仲能役之。又於内廊砌被引黄牛。廣光役之云云。」

 

「嘉禎四年(1238)二月大十七日癸巳。天顏快霽。巳剋。御出野路宿。先随兵以下供奉人。自庭上至路次。二行座列。寄御輿之後騎馬。隆親卿以下。於關寺邊見物云々。子剋御入洛。着于六波羅御所〔此間新造〕給。

  行列

 先駿河前司随兵〔三騎相並。以家子三十六人爲随兵〕(略)
   
先陣

  駿河前司〔騎馬。郎從二人在前〕

 御所随兵百九十二騎〔三騎相並。各弓袋差一人。歩走三人在前〕

    (略)

十四番……那珂左衛門尉

    (略)

  次御甲着一人

 次御冑持一人

 次御小具足持一人

 次御引馬一疋

 次歩走〔被召人郎等三十人〕

 次御乘替二人〔童野箭。候御輿右 童征箭。候御輿左〕

 次御輿〔被上御簾。御裝束 御布衣。御力者三手〕

 次着水干人々〔各野箭〕(略)

 後陣

  修理權大夫〔随兵二十人。着水干侍二十人。其外打籠勢濟々焉〕」

 

部分內容引用:網野善彥《日本歷史中的東與西》(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3年出版,褚以煒翻譯)

德政令的先驅──文永四年追加法

一、前言

文永五年(1268)正月1日,蒙古使者潘阜持國書抵達大宰府,閏正月5日第一封蒙古發過來的國書被送到鎌倉;這一封國書猶如掉進池塘的一顆石頭,在日本國內引發一陣波瀾騷動。但今天我們要談的不是這封國書,是要把眼光往前拉回蒙古國書抵達日本的前一年,幕府在評定會議中訂定了二條有關土地買賣和轉讓的重要法令;這二條「追加法令」*被記錄在《關東評定事書》文永四年(1267年)1226日的條目中,目前我們看到的文書是來自「六波羅御教書」由北条時輔方面出具的文書。

P.S.在《御成敗式目》以後幕府所訂定的法令,稱為「追加法令」。

二、條文內容

(一)原文

「条 文永四年十二月廿六日評定

一 以所領入質券令売買事

右、御家人等、以所領或入質券、或令売買之条、為佗傺之基歟。自今以後、不論御恩・私領、一向停止沽却并入流之儀、可令弁償本物也。但非御家人之輩事、被載延応制之間不及子細歟。

一 以所領和与他人事

右、閣子孫、譲他人之条、結構之趣、甚非正義、不謂御恩・私領、向後可被召彼和与之地也。但以一族并傍輩子息、年来令収養者、非制之限焉。

   陸奥守殿

   相模式部大夫殿」

(二)翻譯

「一、領地抵押、買賣規定:

御家人們將領地作為抵押或是買賣是導致貧困的根本原因。從今以後,不論御恩的領地或是私領地,一律停止抵押或出售土地,而且透過歸還「本物」(即「貸款」)即可以收回抵押品。但是,對於非御家人(領地抵押或買賣)事,由於「延應制」*中已有規定,故不受理異議。

一、    贈與領地給他人規定:

把領地贈送給別人而非自己子孫的目的意圖是非常不正義的事。從今以後可以沒收贈與他人之地─不論是御恩的領地或是私領地。但是,對於家族成員、旁系的子女以及收養多年者,則不在此限。」

附註:

第一條的「延應制」應是指「新編追加」145的延應二年(1240年)425日規定的「庶民不可買賣領地」一事。它禁止「庶民」、「武士以上但非御家人者」、「山僧」與御家人的領地有任何關係。

(三)探討

1.法令重點

雖然對原文進行了翻譯,但是大家或許還是對法條的真正意思沒那麼明瞭,因此先來說明一下。首先第一條有幾個重點:

(1) 從今以後,一律禁止抵押或出售土地。

(2) 如果償還貸款(「本物」),那麼就可以收回抵押或出售的財產,這裡的「財產」應當是指「土地」。而這條亦即意味著免除利息的償還。

(3) 當然以上規定適用的對象限定於「御家人」,非「御家人」不在此限。

第二條的重點在於:

禁止土地無償轉讓給與自己無血緣關係的人,而且違反規定的話可以沒收土地。

雖然沒有明說這條規定的適用對象是誰,但從條文內容中的「不論是御恩的領地或是私領地」可推測此條應當也是限定於「御家人」,因為非御家人不會從幕府那裡獲得御恩的土地。

2.與《御成敗式目》條文之競合

有關土地買賣的問題,幕府於貞永元年(1232年)訂定的《御成敗式目》中即有相關規定:

「第48禁止買賣領地之事宜

『御家人』將從祖先世世代代累積獲得支配管理的領地(「私領」)變賣,這是沒有問題的,然而若是自幕府將軍授予獲得的土地,作為恩賞則禁止買賣,如違反此規定者,無論買方還是賣方都要處罰。」

由此可見,《御成敗式目》將「御家人」的土地買賣給予部分許可,其區分合法與非法的標準端看交易標的是「恩領」還是「私領」。但上述「追加法」的第一條卻規定無論「恩領」或是「私領」之交易一概予以禁止,顯然牴觸《御成敗式目》。此次「追加法」適用的範圍較《御成敗式目》更為擴大,想必幕府受到必須極力遏止土地交易的壓力,至於是受到什麼壓力,待後面詳述。

3.德政令之先驅

先不論以上「追加法」的內容如何,但這二條法令的出現可謂目前所知幕府法中最早出現有關御家人間所領移動及借貸關係契約廢除的法令,比之後出現、廣為人知的《永仁德政令》早出現了30年,因此可謂「德政令」之先驅。

所謂「德政」,源自於古代的天人思想;當時的民眾認為發生天災或瘟疫是因為當政者的失德,因此執政當局實施救濟貧民的政策或宗教神事活動(儀式執行及其財源所在地的保障)、訴訟處理等救濟措施(仁政)以消弭失德,也被稱爲「新制」。

「德政令」在日本中世則特指當局制訂限制或禁止土地變更(交易、轉讓等)、要求債權人或金融業者等放棄債權(免除債務)等方面的法令規定;其主要目的在於透過無償返還已出售、抵押的土地、順利處理所領及債券債務相關的訴訟(雜訴)等,以恢復舊體制。一般認為,永仁五年(1297年)的《永仁的德政令》是幕府正式第一次發布的德政令。

4.與後面的「永仁德政令」有什麼不同呢?

雖然文永四年的「追加法」的宗旨是徹底的,但法令規定的對象終究是「御家人」,似乎沒有規範到「御家人」所領向「非御家人」移動的狀況。

另一方面是可以藉由「本物的賠償」使債務契約解除;與《永仁德政令》相比,這次的追加法相較溫和,只有「利息」的部分成爲被免除的標的。以「德政令」的觀點來看稱不上完整,仍有不足之處。有關《永仁德政令》的內容,由於偏離本篇主題,故留待筆者之後另篇討論。

三、立法目的

(一)時空背景

那麼回過頭來討論,為什麼當時幕府要突然發布這二條追加法令呢?這必須從當時的時空背景來看。

 1.御家人經濟窮困

其實追加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的說了原因:「御家人們將領地作為抵押或是買賣是導致貧困的根本原因。」

在當時,御家人因為種種原因不得不將先祖誓死奮鬥獲得的土地抵押或賣給其他人,導致社會上逐漸出現「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現象;不論是「御家人之間」還是「御家人與非御家人之間」都出現了兩極化的現象。至於是什麼原因導致御家人被迫將土地抵押或賣給其他人呢?接下來說明。

2.貨幣經濟的滲透──宋錢的流入

自日本列島上首次出現一個真正的國家(以「日本」為國號),亦即通常被稱為「律令國家」的古代國家,便是以「水田」作為國家制度的基礎(除了北海道、沖繩、東北北部之外),也就是說它在制度上是以對土地的課稅來支撐國家的經濟。

而中世鎌倉時期自然也承襲自古代的制度,仍然以「土地」為本位,因為沒有什麼強烈的外在因素迫使當時社會要改變原本的生活模式,此乃古今皆是的人性;不過這個狀況到了12世紀中葉開始中國宋朝的錢幣流入日本後開始慢慢改變日本的社會。

隨著日宋貿易往來日漸熱絡,宋錢逐漸流入日本市場,日本的經濟體制逐漸產生變化,尤其民眾的日常生活來說最有感。

由於中文世界對於日本中世人民真實的生活情況如何,並沒有太多資訊可供參考,因此以下為筆者在翻閱查詢相關書籍*後,拼湊、想像當時(12世紀後半到14世紀)一般民眾的經濟生活模式。

當時日本的納稅制度仍是沿襲律令時代,以「水田」作為賦課稅務的單位,徵收年貢、公事等租稅,而其中年貢就是以米、絹、布或鐵、鹽實物為主(但是以「水田」為基礎單位,例如:水田一町需繳納絹二匹、田地一町反徵五兩的鐵等)。也就是說,在宋錢流入日本以前,人們利用生產出來的作物(米、絹、布或鐵、鹽等)除用作上繳納稅以外,其他則以這些實物交易獲取其他無法自給的日常必需品,例如:稻米5升可以換布二匹;簡言之,市場交易中衡量物品的價值單位是以「水田」為基準,即所謂的「土地本位制」

但是當貨幣進入市場以後,除了繳稅仍是以實物外,其他日常所需物品則必須藉由賣掉作物以獲得錢幣,再使用錢幣購買無法自給的必需品。當然到了貨幣流通興盛的後期,租稅的徵收也漸漸改為徵收錢幣的方式(年貢代金化)。

而且因為日宋貿易熱絡導致舶來商品在日本市場中快速充斥,獲得日本社會青睞因而買氣刺激、需求大增,但是要用來買這些東西的錢,人們只能藉由土地上生產出來的作物或是甚至販賣土地來換取錢幣,而這些「土地」和「作物」的生產量原則上都沒有改變。以現代來比喻,你所賺的薪水(土地及作物)沒有增加,但想購買東西的開支需求卻增加了;因此當支出超過你所賺的錢後,你就得拿你的家(土地)當作擔保抵押出去借錢或是賣掉以換取金錢,最後導致你失去賺錢的來源(土地及作物)。

雖說為了買舶來品而賣掉土地的例子恐怕是有點極端的例子,多數正常人應該不會傻到把生財的工具賣了只為取得娛樂商品。但是做為第一級產業的生產者,其生計必須看天氣吃飯,若當年度遇到天氣異常等狀況導致作物歉收時,而日常必須的生活開支還有上繳的稅物都仍維持的情況下(不談免稅政策的情況),由於你沒有作物能夠販賣,此時你恐怕不得不向金融業者抵押土地來借錢或是變賣土地度日。加上當時的利息不像現在那麼低(5成為基本起跳),以現代人來看古人各各都是放高利貸者,因此人們會陷入雪球(欠債)越滾越大(以債還債)的局面,進而導致窮困潦倒、家破人亡的局面。

總而言之,筆者認為由於「農作物」生產的不穩定性、「貨幣」的數量多寡以及「商品」的稀有性這三大因素,會導致市場上「物價」的波動,進而影響御家人們的生計。

不過再次強調,以上是筆者在參閱書及和相關資料後,認為當時(12世紀後半到14世紀)一般民眾的經濟生活模式。由於一般日本歷史書籍或文章上在介紹這一段時,常常只有簡單短短一句話「因為宋錢的流入導致御家人生計困難、窮困潦倒」就說明完了,令筆者非常困惑。或許囿於當時史料及篇幅的限制,書上沒有多加詳細說明箇中緣由,不過就連日文資料中也很難找到當時到底有「多少御家人」窮困潦倒?而究竟又是剩多少土地或欠了多少債務才算「窮困潦倒」?等等當時真實情況的資料。對於筆者而言,如果無法解答以上疑問,簡簡單單一句話無法說服筆者;因此筆者只得在盡可能查閱相關書籍、了解日本中世的生活狀況後,推測出當中實際的緣由。 

3.分割繼承制的影響

在說明「分割繼承制」之前,必須先說明當時武士團們的家族制度──「總領制」

鎌倉幕府由御家人組成,而每位御家人有各自所屬的武士團,以「一門」稱之。一門當中的首領通常由宗家(本家)嫡子擔任,亦即家族首長,稱為「總領」;總領以外的分家弟子們則稱為「庶子」

將軍與御家人基於御恩及奉公的形成主從關係,此時宗家之長「總領」便是一門的聯絡窗口;將軍保障的土地(所領安堵)、分派之義務、稅賦等都是經由「總領」分配給「分家」。例如:幕府會統一對「總領」進行課稅,總領則會再將納稅義務分配給庶子;發生重大事件或戰鬥時,「總領」會召集本家及庶子們,領導家族一起戰鬥。這種由總領支配庶子的家族制度,稱為「總領制」。

而在繼承土地或財產時,則是採「分割繼承」,亦即家族每位子弟人人都有分。由於祖先「總領」的土地是固定的、不會憑空多出,因此時間一拉長,越是後代的人所分到的土地勢必越來越少;土地小則生產的作物少,那麼能賣得的錢也一定少,導致很難維持日常生活開銷,因此出現變賣土地借錢的現象,最終御家人土地經濟崩潰、政權基礎動搖。因此當時採用的「分割繼承制」導致所領細分化則必然使代代之後的子孫窮困潦倒。

4.蒙古襲來當前

最後再來看看當時的日本國外的局勢。截至文永四年(1267年)日本表面上與中國元朝還沒有正式外交往來紀錄,但是底下民間頻繁的交流(中日海上貿易)或多或少可以獲得對岸中國那邊元帝國之動向,其中之一的消息便是元帝國可能會攻打過來。

為此,幕府必須動員御家人武士們應戰,那麼在此之前必須先讓他們生活穩定下來,穩定御家人的心和士氣,始能召集其勇往奔赴戰場。沒有軍糧,要如何叫士兵們打仗?然而導致御家人們無法生活的原因之一就是土地被變賣或抵押,因此幕府必須想辦法改善御家人們的生活來取得他們的支持。所謂「攘外必先安內」──有了國家內部的支持,才有能力抵禦外敵。而此時幕府想到的辦法就是恢復御家人土地的所有權。

(二)立法目的本質

前面說到,鎌倉幕府是以鎌倉殿(將軍)與御家人之間建立起的「御恩奉公」主從關係為基礎而成立的政權,由於當時仍採取「土地本位制」,因此作為君主的將軍賞賜(拉攏、討好)追隨者最重要的手段便是授予御家人土地(即「御恩」)─任命御家人擔任莊園公領的守護、地頭以從中收稅獲取利益─而這也是當時武士們最重視的部分,因此鎌倉幕府可說是以保障御家人土地農地爲基礎而建立的政權。

然而前述種種原因使御家人們被逼得拿土地出來抵押或變賣始能換到貨幣,以購買東西或支付利息,導致御家人們紛紛失去賴以為生的土地。要穩定幕府,必須先顧好御家人的經濟基礎;沒有土地的御家人無法生存下去,而沒有御家人的支持幕府則無法立足,因此幕府不能允許社會上土地大幅度的流動,以動搖幕府「御恩奉公」制度這個基礎。

簡言之,幕府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基礎,要最大限度保證「御家人」的利益,而當時的經濟架構,便是以土地為基礎的利益;因此幕府不得不通過限制土地所有權流動的相關法律,進而限制貨幣經濟的繼續膨脹。另一方面,御家人也是幕府抵禦外患的中堅力量,時值蒙元即將來犯之時,無疑必須安定御家人的心以穩固他們的經濟實力。應運而生的,就是文永四年推出的恢復御家人土地權利「追加法令」。

四、廢止

如果能夠依據幕府的〈追加法〉免除利息、只償還貸款就能收回土地的話,御家人們當然會很高興,但是相反的作為債權人來說卻是有所損失。不過由於這些債權人應當是利用金錢來發展事業的商人、土倉等金融業者;既然是非以土地維生的金融業者則屬「非御家人」,本就不受幕府管控;既然不是支持自己政權的追隨者,幕府就沒有必要顧慮他們的感受或是討好他們。

但是,脫離幕府控制的非御家人、「惡黨」們的數量及勢力越來越龐大(這也無可奈何,畢竟這是時勢所趨,無法避免),或許幕府也對他們倍感壓力,因此在文永四年推出「追加法」兩年半後,文永七年59日的《關東評定事書》中又再提出將其廢止:

「一 以所領入質券、令売買事

一 以所領和与他人事

右二カ条被棄破畢。早可被存其旨之状、依仰執達如件

 文永七年五月九日  相模守 判(北条時宗・連署)

           左京権大夫 判(北条政村・執権)

  尾張前司入道殿(名越時章)」

不過之後針對所領問題,或許在適應體制發展變化下仍持續衡量新舊利益衝突,故幕府針對此現象仍舉棋不定,反反覆覆地規定、鬆綁又強化土地的政策。

 

文永七年59日(1270 年)法:廢止1268 年法

→文永九年1211日(1273 年)法:除了報恩等以外限制沒有正當根據的贈與

→文永 11 6 1 日(1274 年)法:除了贈與給親族以外的贈與禁止

→弘安七年527日(1284 年)法:放寬規定。默許以履行納稅義務所進行的土地買賣、抵押、贈與

→弘安七年 11 月(1284 年)~弘安八年 11 月(1285 年)左右的法令和弘安九年8月(1286 年)法:禁止買賣、贈與土地給陌生人

l  文永九年1211日評定「贈送他人土地規定」

雖然贈送他人恩賜之地是經過雙方協議的宗旨,但是不能說沒有疑義,必須歸根結底、審究其來歷,如是爲了報答多年的芳心、抑或爲了謝罪當時的盛情、抑或以前的契約中隱約無可辨識者,就不進行審理。但如果沒有親暱的根據,就應該沒收贈與的土地。(略)

l  文永十一年61日評定「贈送他人土地規定」

(將土地)讓給子孫以外的其他人,這企圖目的不能說不是奸詐的策略,因此從今以後,無論贈與的是御恩的土地還是私有土地,都必須沒收。但如果受贈的對象是兄弟伯叔侄女等近親則不在此限。另外身邊侍從或遠親子弟等收養來撫養多年的孩子,也不受理。

l  弘安七年527日「販賣、抵押土地以及無償贈送他人土地規定」

御家人等將土地出售、抵押或贈與他人時,雖說將子細記載在證文上,但有限的公事應由本領主的繼承人完成,並予以處理。至於年貢等,要按分限繳納。

五、結語

最後,筆者認為,由於無法得知文永四年至文永七年之間有多少御家人因為此追加法令而收回多少土地、緩解御家人的窮困,因此無法得出此追加法令的效果如何。

另外筆者認為,幕府在面對「貨幣」這種新興型態的交易媒介出現所產生的一連串問題時,幕府思考的不是如何面對它、了解它、接受它、再想辦法與舊制度協調、融合以應對之;幕府反而是走相反的守舊路線:否定新東西的出現並強行恢復為原本體制──禁止貨幣出現以確保原本的經濟模式能繼續運行。若將時間軸拉到後面來看,幕府不願與時俱進接受「貨幣制」、仍死守「土地本位制」,也是導致最後自身滅亡的原因之一;這點可作為歷史借鏡,值得我們深思。

北条泰時當權時期重大事件一覽表

北条泰時擔任執權期間( 1224 年 6 月至 1243 年 6 月)也並非完全如一般印象的泰平、順利,發生事件條列如下。因此筆者先前的文章才會介紹一些看似不相關、不起眼、令人摸不著頭緒的主題,便是在挖掘當時候的事件、盡可能地還原當時候的世界,讓大家更了解那時期的歷史。 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