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身
(一)比企氏始祖──比企掃部允的兒子?還是弟弟?
在比企氏的系譜上,比企朝宗被記為比企掃部允(比企遠宗)與比企尼的親生兒子,但也有說法認為他是比企掃部允的弟弟;因此確切的血緣關係目前尚不明確。
比企掃部允去世後,原本理應由比企朝宗接任比企氏一門的惣領(家族首領),但歷史事實上卻是由比企尼的猶子比企能員接任,因而有見解認為:比企能員是在比企朝宗過世後才繼承比企氏一門的惣領。另一方面,也有一派見解認為:比企朝宗在出仕源賴朝時年事已高且膝下無子,因此被認為不適合擔任下一任惣領;而他於文治四年(1188年)才出生(或已經出生)的兒子,也是在比企能員繼任惣領之後才有的孩子,故無法成為家族繼承人。
(二)別名「藤内」
1.「藤內」之由來
常常在史料上看到「比企藤內朝宗」的記載,而其中的「藤內」是比企朝宗的別名。
在古代日本,尤其是平安時代末期至鎌倉時代,當時越來越多的武士獲得朝廷官職,他們開始會簡略自己氏族的姓氏與官職的名稱,並結合二者成為自己的通稱(別名),例如:「藤內」即代表:藤原氏出身+任職內舍人;此外還有:源內(源氏)、平內(平氏)、吉內(橘氏)、喜內(紀氏)、清內(清原氏)等等。由於比企朝宗曾出仕朝廷的「內舍人」,所以才有「比企藤內朝宗」的稱呼,由此也可知他的祖先可追溯至藤原氏。
2.內舍人
補充一下,所謂的「內舍人」,隸屬於中務省;依據《大寶令》,其職務負責佩刀宿衛、隨侍雜務、行幸時的護衛以及天皇的貼身警護,其值班備勤之處位於中務省的東北角;相較於警衛宮門的外圍衛士,內舍人可以在內裏(天皇住所)活動,是極為接近天皇核心的侍衛官。其員額編制在律令制初期為定員90名,之後隨歷史演變有所增減。
內舍人多由五位以上貴族子弟(即「蔭位」制度的受益者)或地方豪族後輩擔任;由於內舍人享有「長上(常勤官員)」的待遇,極易獲得天皇賞識,因此比起其他的舍人系官職,在升遷上更具優勢,是中下層貴族子弟晉升中樞官僚的重要跳板。
到了平安時代末期至鎌倉時代,律令體制雖然衰退,但「內舍人」作為朝廷官階(約為從六位下至正七位下)仍具相當高的名譽價值。地方武士若獲任內舍人,便成為在地的榮譽象徵,能大大提升家族的門第與社會地位。之後,隨著武家社會興起,許多武士並未實際入宮服役,但無論是否實際擔任過內舍人一職或真實本姓為何,這些稱呼都漸漸被人們廣泛自稱與使用。
二、 生平事蹟
(一) 影響北陸道深遠之「鎌倉殿勸農使」
1.鎌倉殿勸農使
壽永三年(1184年)1月,源賴朝消滅了木曾義仲(源義仲),而源義仲原本支配的北陸道諸國在「追討謀反期間」陷入了「土民如蕩然無存」的情勢。新入主的統治者源賴朝,為安定民心、解決此情況,將此重責大任交付予其所信任的比企朝宗──任命比企朝宗為「鎌倉殿勸農使」並命其前往當地,希望他能遏止當地暴民對莊園與公領的粗暴違法(狼藉)行為,恢復安寧、振興農業生產。
這個「勸農使」雖然被視為後來鎌倉幕府在全國設置的「守護」的前身,但與只擁有警察權的守護不同,「勸農使」除擁有警察權之外,還掌握了國衙在廳(地方官署行政人員)的指揮權、具備干涉國務的權限。關於「鎌倉殿勸農使」的詳情,可見《整理三田武繁《考察文治守護、地頭問題的基礎》(結尾)》文章內之討論。
除擔任「勸農使」之外,比企朝宗還獲賜了越前國、加賀國、越中國等地的所領,並以「鎌倉殿勸農使」的身份在當地發揮影響力。以下,便來看看他在北陸當地的一些事蹟。
2.北陸道其他地區之影響
依據《福井縣史》,比企朝宗早在壽永三年(1184年)2月時便將影響力普及至若狹國。同月3日,賀茂別雷社的社司提出控訴,指稱為了追討平氏而下鄉的「官兵」與「國中武士」亂入遠敷郡宮河莊及矢代浦並行暴亂(狼藉)行為,故請求朝廷向「御使兼大將軍」頒布院廳下文以安撫「土民」。同月7日,響應此訴求而發給賀茂社的院廳牒中,命令「官使及使者」停止暴行,並運送供祭物(《弘文莊待賈鳥居大路文書》)。同日發佈、關於停止遠江國比木莊(今靜岡縣濱岡町)暴行且內容幾乎相同的院廳牒中,僅將問題指向「大將軍」源範賴與源義經所率領的「官兵」,並未見到「御使」、「使者」等字眼(《賀茂別雷神社文書》);因此,將前者文中的「御使/使者」指為「勸農使」比企朝宗,大致上是不會有錯的。
若果真如此,這意味著比企朝宗是與源範賴、源義經的軍隊一同西上,並首先進入了若狹。而比企朝宗當時被寄予的期望與任務,正是遏止這類對莊園、公領的暴亂行為。當文覺向源賴朝請求安撫遠敷郡西津莊的百姓、並確保其作為神護寺領地的權益時,源賴朝於4月4日給神護寺的回信中強調:「藤內朝宗未得此處指令,絕不至做出違法失當(僻事)之舉」,並指出應遏止名為「稻村」等人的非法行為(《神護寺文書》)。
此處的「稻村」,或許可視為「稻庭」的誤傳。若是如此,當時若狹當地的有力在廳官人稻庭時定,可能在此時將西津莊當作平氏沒官跡加以佔據;而源賴朝則是透過勸農使比企朝宗對其壓制,並將該莊園重新安堵給神護寺。
再者,該年(壽永三年,1184年)4月,河和田莊的莊官等人控訴:繼前述源義仲的隨從齋藤友實進行「濫妨」(暴行騷擾)之後,自稱「地頭」的僧人「上座」假借「鎌倉殿勸農使」比企藤內的名義下達命令,亂入莊內並強行行使莊務;為此,後白河院廳於5月向在廳官人等人發佈下文,要求停止「源氏之濫妨」與「上座之狼藉」(《仁和寺文書》)。
東國源賴朝的意志,便是如此透過比企朝宗貫徹到了越前。在同年(壽永三年,1184年)5月,推測比企朝宗以與加賀在廳聯署的形式,將所領捐贈給加賀白山宮(延慶本《平家物語》);此外,雖然具體年份不詳,但在6月14日,透過「比企藤內朝重」(疑為朝宗之誤記)發佈的下文,越中國石黑莊弘瀨村(今富山縣福光町)被安堵給藤原定直。
雖然目前未留下關於能登、越後、佐渡等地的相關史料證據,但從後世稱其為北陸道「守護人」這一點來看,比企朝宗無疑也是以源賴朝使者的身分,對這些令制國行使了相應的權限。
憑藉著這種「鎌倉殿勸農使」的權限為背景,比企朝宗將加賀國額田莊(石川縣加賀市)、越中國般若野莊(富山縣礪波市、高岡市)等地納為所領,在越前也獲得了前述河和田莊及吉田郡志比莊的所職(職位與權益)。
然而在若狹國,僅有遠敷郡津津見保作為平氏的沒官領,被賜予給比企朝宗的姪子、比企能員的妹婿(或妹妹)所生之島津忠久同母弟弟──右衛門次郎忠季;比企朝宗自身的所領則無從尋獲。從當初阻擋源義仲勢力滲透的稻庭時定開始,以中原氏一門為中心的若狹在廳官人與國人,在此時似乎成功將東國勢力的支配與影響限縮在最小程度的範圍。
另一方面,繼賀茂社與神護寺之後,園城寺於元曆元年(1184年)11月向源賴朝請求捐贈所領;源賴朝對此作出回應:將平氏沒官領遠敷郡玉置領捐贈給該寺,但附帶了「關於下司職(莊園基層管理者)將由鎌倉另行交辦處置」的保留條件(《吾妻鏡》同年12月1日條)。推測延曆寺也是在此前後,透過相同的交涉動員,在若狹國確保屬於山門(延曆寺)管轄處置的保、名、寺。
比企朝宗在執行了上述任務、明確將北陸道納入東國「王權」的統治之下後,推測於元曆元年(1184年)7月左右,途經越後、信濃、上野、武蔵等地,最後返回了鎌倉。另外,其「勸農使」一職最終在建久二年(1191年)以前便被免除解任
(二) 持續追隨源賴朝
元曆元年(1184年)7月,比企朝宗被交付負責處理被源賴朝誅殺的信濃源氏井上光盛之家臣事宜,而這也是他在《吾妻鏡》中的首次記載。同年8月,他與北条義時、義弟比企能員等人一同加入源範賴率領的平氏追討軍。
文治二年(1186年),比企朝宗以代表源賴朝向後白河法皇獻上熊野參拜費用的名義上洛。在京期間,他捕獲了源義經的家臣堀景光,並根據從景光處獲取的情報,為了搜捕源義經而前往奈良,並且因為他仍持續駐紮在當地進行監視,因而遭到興福寺的抗議。此外,他也與梶原景時等人一同參與了若宮八幡宮社的造營事宜。
文治五年(1189年),比企朝宗隨軍共同參與了奧州合戰;戰後被派往陸奧國磐井郡,與中原親能一同負責當地寺院神社的調查與報告。
(三) 與北条氏結緣
比企朝宗的妻子為北条政子的女官「越後局」,《吾妻鏡》有一則關於越後局的紀錄是:其於文治四年(1188年)1月22日產下了一名男嬰。建久三年(1192年),比企朝宗容貌姣好且聰慧的女兒「姬之前」,在源賴朝的撮合下,嫁給北条義時。成為北条義時正室的「姬之前」後來為北条義時生下了次男北条朝時以及三男北条重時。次男北条朝時後來擔任過越中、越後國的守護,而據傳母親為比企一族的島津忠久也擔任過越前國的守護。
三、 結局
建久五年(1194年)2月,比企朝宗被記錄到出席北条泰時的元服禮。同年12月10日,越前國吉田郡志比莊的領家提起了訴訟,指控比企朝宗在9年前(文治元年,1185年)有粗暴違法(狼藉)、侵占領地的行為;而這也是他在《吾妻鏡》中的最後一筆記錄。
建仁三年(1203年9月)爆發了「比企能員之變」,比企一族遭到北条義時討伐而滅亡。由於當時被殺害的人員之中沒有出現比企朝宗的名字,因此推測他在這時期以前便已離開人世。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