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井進評論義江彰夫所著〈鎌倉幕府地頭職成立史の研究〉

 

本書是試圖全面闡明鎌倉幕府地頭職成立史A5800多頁之鉅著,是作者在1975年至1978年間接連發表的論文中進一步修改後公開發表。說到「文治守護地頭論戰」可以說是日本中世史上的「耶馬臺國論戰」,自明治時期以來已有漫長的研究和激烈的爭論歷史,而且至今仍未達成普遍認可的最終結論,是一個極為重要且困難的課題。年輕而有才華的作者勇敢地挑戰這個難題,自從著手研究地頭職開始不到5年的時間就取得如此成果,他的勤勉與努力令人深感讚歎。

在多年的「文治守護地頭論戰」中,說到近年來最具劃時代意義的作品,誰也不能不首先屈服於石母田正一系列的研究,尤其是〈鎌倉幕府─國地頭職的成立〉(石母田正、佐藤進一共同編《中世紀的法律和國家》東大出版社,1960315日)。

(1) 強調要嚴格區分有關文治守護地頭的《玉葉》等當時的記錄和原史料等一次史料以及之後編纂的《吾妻鏡》內容等二次史料,強調徹底的史料批判方法;

(2) 根據《玉葉》的記錄,提出將文治地頭分為以徵收兵糧米為職務的一國地頭職以及傳統認為的以莊鄉為單位的莊鄉地頭職二種類型;

(3) 嘗試發展並繼承在歷史學界中被孤立的中田薰學說。

依我來看,以上三點就是石母田正研究的最大特色,也因此在當時學界引起巨大的回響。之後,往大致肯定方向發展石母田正學說的上橫手雅敬、內田(後來改姓高田)實等人,以及站在擁護傳統歷史學界通說的立場上試圖吸收石母田正學說的安田元久等人為首,相繼發表了多篇論文,甚至對於石母田正沒有明確闡述見解的莊鄉地頭職及相關議題也提出了各種理論。在這樣的背景下,在1960年代一度活躍的研究熱潮中,我自己也曾跟隨上橫手、內田氏等人的研究方向提出過一些尚不成熟的試論。

但是這些研究熱潮也逐漸消逝;到了幾乎要被人遺忘的70年代中期,大山喬平與本書作者帶著新的見解進入這一研究領域,並且幾乎同步展開了大量的研究發表,使得「文治守護地頭論戰」進入到新的階段。本書正是作者這些研究成果的集大成作品,也是展現學界最新進展的作品。

接下來我簡要介紹一下本書的主要內容。首先,在〈前言〉(第211頁)中,概觀了關於日本中世社會成立時期的研究現狀,綜合討論社會史的實態與法制、政治史上的形態、功能的必要性,並認為地頭職成立史的研究才是觸及問題核心的課題。接著在〈序篇 平安鎌倉時代地方政治的結構與發展〉中(第13153頁)(全六章,其中論及平安時代的第1到第4章原版為「國衙支配的展開」,公開發表在《岩波講座 日本歴史古代4》〔1976年版〕),探討了地頭職生長和發展的背景──平安、鎌倉時代地方社會的政治結構和展開的特質,這部分不僅作為全書的序論,在某種程度上也自然而然地成為本書的結論之一。此部分首先闡明律令制下國郡支配的結構,然後描繪910世紀以後郡的變質、國衙支配的強化以及在其之下莊園公領制的形成、在地領主制的成熟,並討論鎌倉幕府的成立和守護地頭體制的展開、莊園公領制的變質。

進入本論,〈第一篇 鎌倉幕府地頭職的先驅形態〉(第156306頁)(共4章,其中第2至第4章的原稿曾以〈院政時期地頭職的生成〉為題,刊登於本刊第85編第11號)講述鎌倉幕府成立前夕為止地頭職的生長史。在〈第一章 地頭與地頭職的實際狀況〉中,作者對於這個時期涉及地頭的13份史料,儘可能嘗試復原實際狀況;在〈第二章 地頭及地頭職的特徵〉以及〈第三章 地頭與地頭職的歷史環境〉中在各自的主題中分別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在〈第四章 地頭與地頭職的特質與形成過程〉中綜合總結這些分析。本書的論點繁多難以逐一概括,但貫穿全書最核心的要點是:11世紀末以來,圍繞莊園公領制矛盾引發的領域確定的紛爭,特別是在牽涉到居民長時間爭議的地區裡,運用武力建立在地領主支配基礎的人,就是地頭;而他們後來被莊園領主、進而被國衙承認為「職」,即所謂的「地頭職」。

接下來的〈第二篇 鎌倉幕府地頭職的成立〉(第307607頁)(原稿為《北海道大學文學部紀要》第23卷及第24卷第1號公開發表的《鎌倉幕府地頭職的成立》(上、下),是以一份過往未經充分研究但珍貴的一手史料──文治元年126日源賴朝致藤原兼實的書狀為主軸進行詳細的分析,並全面論究「文治地頭敕許」的問題;無論在篇幅或研究深度上,這篇都是本書的核心部分。在〈第一章 檢討源賴朝書狀〉中,作者指出關於源賴朝要求地頭職的核心是「諸國諸莊平均」「尋沙汰」地頭職;對於「尋沙汰」的意義,否定了石母田正學說的「僅限於停廢或禁止」,主張它其實「包含補任在內,具有更廣泛的意義」,並根據第一篇的分析得出結論:源賴朝所要求的是對地頭(莊鄉地頭)的成敗,以及必要時能夠根據需求新設地頭職的權限。在〈第二章 源賴朝書狀與《玉葉》奏請記事的關聯〉中,作者重新檢視石母田正提出「國地頭論」的依據──《玉葉》的記載,並主張:徵收兵糧米並非國地頭職固有的職權,其固有職權的內容是莊鄉地頭的成敗。在〈第三章 驗證奏請與勅許的內容〉中,作者對於前面得出的結論透過其他一手、二手史料加以確認和補充說明。〈附錄〉則整理學界中先前各個分歧、複雜的學說,並從自己的立場逐一檢討、評析。在〈第四章 在地領主與地頭職〉與〈第五章 鎌倉幕府與地頭職〉中,作者將前述的內容放置於各自的歷史條件下,接著在〈第六章 國地頭職的形成與幕府〉中,探討以國地頭職為媒介成敗莊鄉地頭的情形;在最後〈第七章 地頭職奏請的政治過程〉中,作者解釋了這一制度具體的形成過程:以近藤國平與中原久經兩位使者的派遣為先驅、以源義經、源行家獲得九國、四國地頭職的勅許為契機,說明文治地頭職奏請、敕許實現的過程,作為全篇結尾。

接下來的〈第三篇 鎌倉幕府地頭職的沿革〉(第609769頁)中,作者探討地頭職在文治年間以後、承久之亂以前這段期間,逐漸成為鎌倉幕府支配各國的支柱的過程。首先在〈第一章 莊郷地頭職的沿革〉中(原稿為《北海道大學文學部紀要》第25卷第2號公開發表的〈鎌倉幕府莊郷地頭職的沿革〉),討論了莊郷地頭在文治年間以後、承久之亂以前這段期間的動向。接著,在〈第二章 國地頭職的沿革〉中(原稿曾刊登於本刊第86編第7號,以同名公開發表),主張最初擁有專斷決行莊鄉地頭成敗權的國地頭,在面對朝廷方面對國地頭統御政策時,最終國地頭的這些權力逐漸集中回到源賴朝手中。在〈第三章 圍繞地頭職的朝廷與幕府〉中(原稿曾刊登於竹內理三博士古稀紀念會編輯的《續莊園制與武家社會》,吉川弘文館),總括以上內容,將文治年間以後到承久之亂為止期間分為四個階段,與朝廷的動向相對應,討論鎌倉幕府的地頭支配如何發展。

以上只是簡述本章的重點。如同在〈前言〉中說明的,作者的研究雖以石母田正的著作為出發點,以被石母田正所忽略的莊郷地頭為首,試圖「深入挖掘地方層面的地頭動向,捕捉社會史的實態、制度性、政治史問題,並在此基礎上定位政治權力、政治過程和敕許的問題」(第8頁),其目標非常宏偉。在進行研究的過程中,如同工藤敬一對本書的優秀書評中所指出:作者充分運用了兩種方法:一是「全面檢視相關史料進行歸納」,二是「徹底地分析核心史料」(《歷史評論》197811月號,第73頁)。

雖然已有竹內理三先生的《平安遺文》和《鎌倉遺文》偉大的成果,然而一旦出現「地頭」的相關史料,幾乎都逃不過作者廣泛搜集的眼睛。作者對搜集到的龐大史料進行詳細地審視和分析,然後對以《源賴朝書狀》為首的核心史料,列舉出所有可能的解釋逐一考察,從而形成自己的理論;這種徹底的研究方式正是本書最大的特色。藉由以上方法,作者得出的結論實際上在某些方面與牧健二、安田元久等人為代表的歷史學界通說意外地接近,而且基本上否定了國地頭的職務是徵集兵糧米,還回溯批判中田薫的學說;首先可以評價作者的宏偉目標已在相當程度上獲得實現。本書堪稱當前文治守護地頭研究令人矚目的成果。

本書並不是街頭巷尾流行的、單純將已發表的論文拼湊合集,而是一部結構嚴謹、邏輯連貫的鉅著,充滿了令人窒息的重量感。像我這樣能力有限的人,如果沒有充沛的精力和保持相當的專注力,恐怕很難讀通這本書。我由衷佩服作者的努力。

但是,按照「書評的慣例」理應雞蛋裡挑骨頭,但這卻是一項極為困難的任務。雖然我在反覆閱讀本書的過程中,確實浮現出一些疑問與問題點,但目前的我還沒準備好一套完整的理論能夠應對作者的理解。我曾在上橫手雅敬的《日本中世紀政治史研究》(塙書房,1970520日出版)的書評中說過:「依我之見,文治守護地頭的理論目前沒有其他方法,只能透過具有高度假說性質的各種理論學說相互批評,來形成一個更確切的假說;因此對於上橫手先生的主張批評,也應該以批判者自己的假說與積極的見解為基礎來支持。」(本誌第80編第3號,第76頁)對於這本書,我也有同樣的感受。因為與過去相比,相關的討論已經變得更加精細,而各家學者的主張也愈來愈分歧、複雜。現在我意識到,自己已經不可能再提出新的假說或積極的見解了。

只是必須回答作者對過去拙稿的批評,並就與此相關的若干論點有必要提出自己的意見。首先,關於第一篇文治以前地頭的性質,作者的論述結合了安田氏的「地頭=在地領主」論和石井良助的「地頭=保鏢」說,並發展石井良助的學說,強調「軍事力量的行使」地頭固有的屬性,這是作者很大的特色。而這樣的地頭在「武門」下集結,並且重視鎌倉幕府的成立和歷史發展,這是作者貫穿本書根本的基本觀點。

例如「為什麼不是下司,而必須是地頭呢?」這大概是困擾許多研究者的難題。雖然以第一篇為中心的本文論述確實給出了明確的解答,然而,行使軍事力、強制力是否為地頭「固有的屬性」,恐怕仍然存在這個問題。重新審視作者的論證方法,藉由網羅及檢證有關地頭的史料,首先確認了4例「行使強制力的事實」,其次藉由安元元年11伊賀國的國司將「在地具備武力而行使強制力」的行為主體立即稱為地頭的例子,推論「行使強制力的事實,正是決定稱此一行為為『地頭』的理由。」由此得出結論:「因此,當時『地頭』一詞通常被用來稱呼固有具備強制力行使這一屬性的存在。」(238)。但是,即使是作者最終也沒有明確表明「強制力行使」被正式承認為地頭的職權,而只是在地頭的職務中「事實上」「包含的固有屬性」(第248頁)。然而只藉由全面考察地頭相關的史料,真的可以就此歸納得出「行使強制力是地頭固有的屬性」嗎?反過來,難道不須要證明在下司、保司、郷司、郡司等這些「與勸農、收納有關的莊園公領所職」中,不具有行使強制力這項「固有的屬性」嗎?對於在本書中始終追求理論一貫性的作者而言,這樣的研究方式似乎有些奇怪。即使是依據全面檢出的歸納法,該結論的適用範圍也絕對不可能無限擴張。

我不是在玩弄邏輯上的可能性。我認為在這些勸農、收納系所職中,擁有軍事力和強制力也是不可或缺的,這是迄今為止學界的常識,而且事實上作者也承認這些所職有行使強制力的例子。然而作者卻說:「問題在於,依靠這些所職附屬的力量,是否能夠在如前所述領有的多元性、在地領主之間的爭議,以及以此為媒介的居民抵抗趨於常態化的情況下,一般性地發揮解決事態的強制力呢?」並舉出必須借助國衙或朝廷力量的事實,來支持自己的主張(第264頁)。但如果是這樣,這個問題就變得相對性,恐怕很難像本書那樣明快地處理。而且這不僅僅是軍事力的問題,從作者所重視的「領域支配」觀點來看也一樣,難道不會產生:「領域」究竟是指什麼範圍的問題嗎?

我之所以拘泥於以上幾點,是因為實際上這與作者在第二篇中對我的舊稿的批評有關。在126日源賴朝書狀中,作為源賴朝成敗的對象而出現的「地頭之輩」,內田實首先提出了「這並非嚴格的職稱,而是一般指稱支配當地的在地領主」的解釋,上橫手都表示贊成意見;然而作者對此提出了疑問,並引用我的拙稿作為具體例子後給予批評(第317頁)。

作者的批評主要有兩點:第一點,採取「不穩行動」的主體是「土民(及謀反人、武士)」,而作者說我把它誤認為是地頭職;第二點,從第一篇考察的結果來看,很明顯「在地領主」並非全部都具備「武力條件」。關於第一點,我在被指出問題的文章中明確寫下「強調這是針對土民、武士們不穩定行動的對策」,表達和作者同樣的理解,因此對於作者的批評我感到有些意外(另外,在本書第317頁的引用中,上述文章中的「土民」被誤植為「土地」,或許這個誤解可能與此有關)。關於第二點,我已經在上述部分指出作者的主張不一定能獲得證明,而作者自己也表示:「作為職,即使擔任郡司、下司職等職,只要具備前述的所領條件與屬性的人一般也會被稱為地頭,這樣的存在比單純擔任職的人更廣泛受到認可……若把具有這種傾向的人也納入問題的話,那麼對象就更廣泛了。」(第260頁)另外,作者也評價了元曆元年219日,源賴朝根據宣旨獲得了統轄「『武勇之輩』(在地領主)一般」的權限(第73頁)。把「地頭」限定為「在地領主=透過行使軍事力量的領域支配者」,這種狹隘的觀點似乎不符合史實。

在第二編中也被重視的元歷二年422日後白河院廳下文,是針對內亂時期「鎮西有勢土民等、各以武威號地頭下司、押領八幡宇佐彌勒寺御領莊園」*事態的禁令;而在本文更詳細地描述「近年來,鎮西有勢土民等或成權勢武家郎從、或稱得替別當之宛文、有號地頭、有稱下司之族、押領御莊園、不濟所當」*,將地頭與下司並列來看待。作者在這裡只採用了與地頭有關的底線部分,並將地頭和「武門」相互聯結,作為支持自己論點的依據加以強調;然而對於同樣被並列提及的下司,作者卻完全忽略,沒有任何討論。(第488491頁)。這樣的做法應該說有些偏頗地利用史料吧(以上,關於院廳下文理解的問題點,是承蒙稻垣泰彥先生的指點,在此向他致上誠摯的謝意)。另外,對於被石母田正高度評價為國地頭職的先驅形態──在平氏政權下治承五年2月根據宣旨任命的「丹波國諸莊園總下司」職,作者也以其內容一概不明為由而幾乎不把它當成問題加以討論(第597頁)。但這些事實都應該得到更加正當的評價,並且可能會迫使作者重新反思他自己的見解。

*白話:西邊有勢力的土民等人以武力自稱地頭或下司,強行佔領八幡宇佐彌勒寺的莊園。

近年來,西邊有勢力的土民,有的成為權勢武家的郎從,有的自稱得到別當的文書,有的號稱地頭,有的自稱下司之族,強行佔領莊園,不履行應盡的義務。

貫穿整本書的問題還有一個:就是敘述的方法:作者首先對過去的研究史提出原則性批判,接著重新直接對原史料逐一、反覆地檢討,然後建立自己的學說理論,最後再檢討過去研究的各論點與自己學說的異同。在整本論文中,作者幾乎一貫使用這種方法。這與過去石母田正的研究採用的方法相同;對於複雜且長時間爭論的課題,像石母田正那樣推翻過去研究的大前提而進行史料批判的原則情況下,這種方法是可以令人容易理解的。但是就本書而言,情況未必與石母田正一樣。作者也說:「在檢討的過程中,論述的展開會不可避免地提及其他前輩的見解」(第451頁)。但我認為在「理論的展開上」,先檢討以前眾多的學說然後再展開陳述自己的學說,這樣比較自然而且也更容易讓人理解。尤其是第二篇的主要史料──源賴朝書狀,作者對於「本篇之要」(第316頁)所謂「尋沙汰地頭職」的意義與內容,後來才明確表示內田氏、上横手氏等前輩的學說為「卓見」(第466頁)的評價,作者是不是應該遵循前後順序才更恰當呢?*(即先檢討以前的學說,再提出自己的理論學說)另外,所謂「在論述的展開上會不可避免」也不僅限於作者的見解與以前學說會互相矛盾、對立的情況*

(編按1:既然前輩比作者你還先提出學說或觀點,就應該把它放在前面,除了邏輯敘述能讓筆者較易理解,也是表示對前輩的尊重(如下段所述),否則會讓讀者誤解這樣的觀點是你原創的,但其實已經有前輩比你先提出,而你只是引用或沿用別人提出的觀點。

(編按2:石井進認為作者在展開理論的過程中,也一定會有與以前學說相似或同樣觀點的情形。)

作者在〈後記〉中對前輩累積的寶貴研究表示深深的感謝,並寫道:「儘管如此,我在論述中敢於對前輩的研究成果發表反省和批判言辭……因為我相信不可避免地唯有這樣做才能讓後輩吸取前輩開拓的學術成果並回報其在學術上的恩澤。」(第772頁)的確如此,且不言而喻的是,繼承並加以闡明前輩成果中應該繼承的部分,這同樣是回報前輩恩情的方式,也是現今後輩「不可迴避」的一條道路。

其次,本書成為鉅著的原因之一在於,第二篇中特別突出的對於核心史料的解釋,作者多採用列舉出所有的可能性後逐一考察,然後導出自己見解的方法,使得本書的篇幅大幅增加。以讀者的立場上坦率地說,由於連常識上幾乎不可能存在的情況都一一列舉出來,因此給人一種過於繁瑣的感覺。在研究、思考的過程中,當然要探究所有的可能性,但是這些作業的過程是否有必要如此全部公開呢?這種發表形式不禁讓人覺得這是高度成長時代的發表形式。

在閱讀本書時,我時常想起作者的老師佐藤進一先生的論著;佐藤先生的寫作方式是在整理好論點的基礎上,單刀直入地深入問題的核心,被評價為「猶如揮舞白刃衝入敵陣的觀感一般」簡潔的敘述。回顧自身,明知自己也還未達到能夠妄加批評的資格,但筆者也希望作者能夠進一步考慮上述的方法。

自從接受前編輯委員會委託我撰寫這本書的書評已經過了1年半以上的時間。在這期間因為事務繁多,沒有足夠的精力去寫這部鉅著的評論,所以一再拖延,並且對於只能寫出這種程度的文章,要向作者和編輯委員會深表歉意。最後坦白說,我在作者就讀研究所期間,在制度上曾擔任過其指導教官。正因有這樣的因緣,所以本稿儘量省略稱讚的詞語,把重點放在直言不諱的逆耳忠言上,但反而顯得評價有些偏頗。對此我必須再次致歉。(1979.12.5

(東大出版會 1978・三刊 A5

(東京大學文學部教授)

石井進評論義江彰夫所著〈鎌倉幕府地頭職成立史の研究〉

  本書是試圖全面闡明鎌倉幕府地頭職成立史 A5 版 800 多頁之鉅著,是作者在 1975 年至 1978 年間接連發表的論文中進一步修改後公開發表。說到 「文治守護地頭論戰」 可以說是日本中世史上的「耶馬臺國論戰」,自明治時期以來已有漫長的研究和激烈的爭論歷史,而且至今仍未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