鎌倉幕府的經濟基礎──關東御領、關東御分國、關東進止所領

一、關東御領

()  意義:

指鎌倉殿擁有的莊園;亦即鎌倉殿為本家(或稱本所,莊園的所有者)或領家(莊園領主)的莊園,而鎌倉殿能任命御家人為莊園的地頭,並從中獲得年貢收入

從字面上分析,「領」指莊園、「御」為對幕府將軍(此即為鎌倉殿)的敬稱;故「御領」二字合在一起,便是指幕府將軍的莊園而「關東」則特別指鎌倉殿所有的意思,雖然鎌倉中期以後並不侷限於關東地帶,鎌倉殿在西日本也有為數不少的御領。關東御領為倉殿財政收入來源的基礎。

()  範圍:

初期有源氏自己祖傳下來的所領(領地),另有一大部分是賴朝消滅平氏後取得的「平氏沒官領」(即原本平家一門持有的莊園)。承久之亂後,又獲得鳥羽上皇方面的沒官領(「承久沒官領」,即原本京都公家的領地)

二、關東御分國或稱「關東知行國」

(意義:

「分國」是指知行國,所以關東御分國是鎌倉殿擁有的知行國公領或國衙領,亦即以鎌倉殿知行國主的知行國。

鎌倉殿有權在關東御分國內任命其一族或御家人擔任國司形式上由鎌倉殿向朝廷奏薦,再由朝廷任命),因此關東御分國的國司聽命於鎌倉殿,並將國衙領的部分收入上繳鎌倉殿,即鎌倉殿對這些知行國擁有領主權。鐮倉中期以後,鐮倉殿在西日本也有為數不少的御分國。

(數量:關東御分國的數量因時間而有所不同:

1.1184(元曆元年):源賴朝薦舉源賴範等三人就任三河、駿河、武藏三國國司為開端。

2.1185(文治元年):除 三河、駿河、武藏外,8月增加伊豆、相模、上總、信濃、越後、伊予12月再增加下總、豐後

3.1186(文治二年):去除三河、伊予後,尚有伊豆、相模、上總、下總、信濃、越後、武藏、駿河、豐後等九國。

4.源實朝時期(1192-1219):減為駿河、相模、武藏、遠江4國。

5.1225(嘉錄元年)以後:固定為駿河、相模、武藏、越後4國,相模、武藏的國司由執權、連署任命。

(幕府成立初期,為了確立東國的統治,有作為制度的保障意義,不過隨著幕府體制的穩定而作用下降。


三、關東進止所領(又稱「關東御成敗地

是指鎌倉殿能任命御家人為地頭的莊園或公領(國衙領),但是莊園的領主或知行國主不一定是鐮倉殿,有可能是公家、女官或寺社的領地。

另外,其所指範圍比關東御領和關東御分國更廣:除關東進止所領(土地)外,還包含關東御領的所職或關東御分國內的在廳官人的官職等所有將軍(鐮倉殿)御恩給御家人的所職(職位)之意。

鎌倉殿任命的地頭從莊園或公領中獲得收入,而鐮倉殿不直接從中獲取收入,而是由御家人奉公取得。

附註:因鎌倉時期尚未有「幕府」一詞,故稱鎌倉幕府為「鐮倉殿」。

參考資料:中文維基百科、日本維基百科 

由義江彰夫《鎌倉幕府地頭職の成立 (下)》探討幕府需要地頭職的理由是什麼?(上)

  文治元年( 1185 年) 11 月奏請之前幕府地頭職設置沿革的整理,大致如上述所述。那麼在經過前面的檢討中可以探討:幕府自舉旗以來一貫推行地頭職設置的理由,亦即 幕府需要地頭職的理由是什麼 ? 一、 前言─幕府成立與地頭職緣起之概論 首先,義江彰夫綜整前面文章探討...